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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都说爱情到了后面变成了亲情,他觉得他们有这个趋势。
叶欢摇摇头,“再说吧,我先走了。”
邵启一直望着她的背影,她已经完全蜕变了,变得更好更耀眼。
殷孽的歌曲在大街小巷都能听到,哪怕是小小的便利店里,也放着他的歌。
货架上摆放着以他为封面的杂志,小女生们激动不已,在货架前讨论着。
站着收银的女生麻木地听着歌,她不敢相信,曾经被打的像一条狗的殷孽,竟然一下变成了炙手可热的歌手。
叶欢虽然要和邵先生离婚,但她分得的财产很可观,她本人也有自己的事业,媒体都夸赞她挣钱也厉害。
傅雅礼还是那个绅士的贵公子。
邵先生依旧是邵先生,邵家赚的钱更多了,依旧是富豪榜上第一位。
而她呢,白紫菀站在收银台边上,离开了邵启和傅雅礼的魔法,她又被打回了原形。
一个有点姿色,但家境贫穷,家里还有患病的弟弟,游手好闲的妈妈的女生。
一听到她家里的情况,哪怕她长成天仙样,也没人愿意去扶贫,更何况她名声不好,做过有钱人的小三。
大学没毕业,算作是高中毕业,现在最普通的文员都要求大专毕业,她又没有其他特长,正经工作只能找找便利店这种。
她一度忿忿不平,按照常理,离开了她,邵先生不是应该觉得缺点什么,然后再找她吗?
像言情小说里那样,无视他,他反而会粘过来呀!
但现实狠狠打了她一巴掌,邵启再也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开始打工补贴家用。
“白紫菀,你过来一下。”便利店的老板招呼她过去。
老板脸上浮起油腻的笑容,他挺着个大肚腩,说道:“听说你以前做过夜总会公主,还做过二奶啊,你是不是缺钱,缺钱就和我说。”
他拉着她的手,上下其手,白紫菀感到恶心起来。
“一个月给你五千怎么样?陪我那个下。”老板笑嘻嘻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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