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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这一幕被刚刚放下电话的博离看到了,他连忙说“别听!”,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寻千寻只觉得一声巨响由耳机传达到她的耳膜,差点没把耳朵给震聋!
还好,她的自身反应灵敏,马上就把耳机取了下来,这才避免了一场灾难。
奇怪,寻千寻也没有时间去按下关闭按钮,按理来说,从耳机里应该会传出乐声的,可是安静得很,难道一取下耳机,音箱里的音乐就自动关闭了吗?
她想戴上去听听试试,博离这时当然能及时阻止她:
“别戴了,音箱里的音乐还开着,只不过是这副耳机隔音效果顶尖,没有漏音,只要你摘离了耳朵,是不会听到什么声音的。”
☆、任性的明星
他走过去拿起音箱,把开关关了。
寻千寻突然想起点什么。
高中那会,每当博离有了什么压力,想要缓解的时候,就很喜欢去听很大很吵的声音,对别人的耳朵来说,那是一种煎熬,是一种伤害,可对博离来说却是一种放松。
他说他能在巨大的声音之中,置身于另外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当然,也是亏得他那对能抵抗超大分贝的耳朵可以扛得住,才会让巨响也成为一种解压的享受。
“你的耳朵抗音高能力还是那么强,佩服。”
“别把我当怪物就好。”
“这里还有什么我不能碰的东西吗?说出来,打打预防针。”
“没有了,剩下的你可以随意糟蹋□□。”
博离一副任君宰割的样子,双手摊开躺在沙发上。
寻千寻才没搭理他,站了起来,指着那堆稿纸问道:
“不是说通宵写了首歌,现在唱给我听听?”
“还没有成熟到唱的程度,就是曲调基本定好了,我弹给你听听。”
博离坐到钢琴前,没有看稿纸,双手很流畅地奏出了音乐声。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虽然还是T恤裤衩,但画面已经完全不同,他整个人通过认真地弹奏音乐,变成了艺术家。
这首通宵所写的曲子,与博离以往风格都不同,是一首抒情的歌,也是他对自己的一种挑战,不希望市场仅仅将他定位为一位说唱歌手。
他希望能通过更多不同的形式去表达音乐带给人的力量。
而他显然也做到了。
寻千寻听着这首歌,内心也变得柔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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