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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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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同学们一个个展现了惊人的记忆力:

  上课最认真不开小差者:寻千寻。

  旷课最多者:寻千寻。

  最会做饭者:寻千寻。

  吃速食品最多者:寻千寻。

  体育成绩最好者:寻千寻。

  ……

  不统计不知道,一统计想不到,连寻千寻自己都不记得,她当年有那么多头衔,有的甚至挺矛盾的,居然也同时存在。

  “对了,你还记得那会你迟到也是最多的吗?”

  寻千寻点头。

  她高一时有一份工作时间很早的兼职,一般等兼职完,赶到学校都已经超过正常入校钟点了,而校门口有检查纪律的人员,她很多次都要被记过才被放行。

  说起来……

  寻千寻自己又想起了点什么。

  当时检查纪律的也是学校的学生,采取的是轮班值,而每当她碰到其中一个纪律员的时候,都会被对方“宽大处理”,悄悄放她进去。

  这应该算是她那段时间少有的运气吧。

  “要我说,就是放你一马的那个纪律员人太好了,你从来也没谢谢过他?”

  “他们都带着制服帽子,我又是一个心虚的迟到者,没什么目光交流,更别说讲话,而且那种情况说谢谢也很奇怪吧?”

  ☆、看起来很贵

  其实同学们都有些疑惑。

  从他们认识千寻开始,千寻的穿着、谈吐,都不像是家里很困难的样子,平时出去聚会也很大方,但她一直以来却不断地打工,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经常迟到、旷课的原因。

  寻千寻不是孤儿,但他们从未见过其父母。

  一次都没有。

  真正让他们佩服她的,是她的独立能力,以及学习能力。

  以她的头脑,能读很好的大学,很好的专业,找一份很好的工作,为什么后来选择去酒吧做了一名调酒师,还干了这么久?

  “千寻,你就是我们这个特立独行的班上,最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我其实很传统,你们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滚一边去。”

  大家又把话题聊到别处了,寻千寻大多数时候在听,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或想插的话,逗得大家大笑,她自己也跟着笑起来。

  最后,同学们合影留念。

  相机咔嚓一声,把二十二个人定格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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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年前。<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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