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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声音听上去还带着一点温和,但自小在贾母身边长大的绯歌,又如何听不出来她话里的淡漠。
“老太太折煞我了。”一边继续非常不专业的给贾母捶腿,一边用感动自己的话拍马屁表忠心:“我自小养在府里,老太太对我恩重如山,不是亲生的孙女却更胜亲孙女。别说老太太只是让我呆在扬州照顾林妹妹,就是让我去搬山移海也在所不辞。”
听到绯歌这么说,老太太温和笑道:“我这些孙女里,就数你嘴最巧,最爱哄人。一晃你也这么大了,我也老了。......元丫头一个人在宫里势单力薄,我原想送你进宫跟她做个伴,又怕你不乐意。”
“确实不愿意。”绯歌点头,然后轻轻一笑,话题一转,“不过,如果这是老太太的意思,那绯愿意听老太太的话进宫去。绯歌还是那句话,为了老太太,没有什么是绯歌不愿意的。”
贾母笑笑,对于绯歌的话并未全然相信。心忖这要是个爷们,估计就是那种骗人家姑娘的花花浪荡子。也不知道她小小的一个人,是怎么长成这副性子的。
松开饱受磨难的小捶,也不折磨贾母的腿了,绯歌半跪在榻前将头枕在贾母腿上,“绯歌幼时孤苦,飘零数载。侥幸入了府,又留在老太太膝下,跟着大姑娘一起读书识字,跟着其他几位姑娘一道承欢老太太膝下,一应吃穿用度比小官家的小姐还来得……俗话说养只小猫小狗,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这么多年过去了,绯歌相信老太太疼大姑娘,必然也是疼我的。所以,绯歌相信老太太。”
贾母眉头跳了跳,欣慰的伸出手一边拍拍绯歌的头,“你是个好孩子。”
不,我还是个宝宝呢。
绯歌抬头冲贾母一笑,腼腆羞涩又带着无限美好。
“你自小长的比旁人齐整,在咱们这样的人家不显,出去了便打眼了。你身世又到底差了一层,真要嫁到普通百姓家里,未必是福。你性子散漫,于管家女红上皆不精通,到是在吃喝玩乐上再精奢不过。一般人家也养不起你。若是进宫去,有元春照应,你们姐妹相互扶持,对你对她对咱们府里都好。”
“老太太说的这些绯歌偶尔也想过。只是我到底年纪小,见识少。没有老太太想的齐全。但我想着老太太是不会害我的,只要我乖,我听话,按着老太太画下的道走下去,这辈子也没什么可愁可怕的啦。”说完,抬头,眼睛灼灼的直视贾母,“我信您。”
只可惜您想送我进宫争宠这事...怕是最后会被九星旗的人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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