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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礼。

告诉荣国府的人, 她苏绯歌又杀回来了。

先去见元春这个直属上级, 表达一回思念之情。随后又抽了个贾母午睡醒来的空, 去给贾母磕了一回头。至于王夫人那里...回来的时候她进荣庆堂,王夫人正好侍候完贾母午膳往外走。

当下见着了, 便直接请了一回安。

见了元春和贾母后,绯歌不由感叹,这世上没了谁太阳都会照样从东边升起来。瞧,她走了两三个月,无论是贾母还是元春,都没瘦二两肉。

亏得她日思夜想的,将衣服都想瘦了。

(→_→)

不动声色的打听了一回贾母的这几个月的饮食习惯,晚膳的时候亲自去了大厨房给她来了点经济实惠的小菜。

这所以经济实惠, 那是因为大多数东西都是她从贾家的庄子上带回来的。

在庄子上做了些皮蛋, 让人弄了些极嫩的豆腐,拌了个微酸微辣的皮蛋豆腐。

八月正好是吃螃蟹的好季节,让人将蟹黄蟹肉挖出来做了道蟹黄火腿什锦羹后, 又让人收拾了她带回来的田鸡, 完事还熏了只野兔......

绯歌对自己的定位一点不错, 这府里有她没她都一样。所以她回来后,也没人指望她能干什么,不过是又拿折腾新鲜吃食和陪着元春玩点精致的淘气打发日子。

到是绯歌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宝玉最近时常被元春抱到身边玩耍。姐弟俩的感觉又升温了不少。

绯歌那性子对小孩最没耐心了。

不哭不闹的时候,还会逗一逗。要是哭了闹了,人家孩子还没怎么样呢,她到是先烦了起来。

宝玉...挺好哄的。

就是小小年纪已经能分得清美丑了。

绯歌对这位吃喝玩乐的祖宗在及时行乐方面还是有几分欣赏的。

旁的不提,光是动手能力这位就比她多了一项——做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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