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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

  番外一章——万春

  我是万春,我有一些秘密,就算是在死去的时候,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不是那种宫廷里常见的让人在午夜时惊醒觉得恶心心悸的秘密,而是会在某个冬日,阳光温暖的照进宫室的午后,端着一杯来自边城的烧酒,一个人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秘密。

  我认得沉思齐,那个如今已经名扬四海的男人,在京城中我们是点首之交,在边城时他却是我的初恋。

  他是在边城时并不经常出现的那种男人,俊美、颀长,嘴角总带着一丝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净与和煦人气息,就算是在每个人都汗流浃背,边城的绝大多男人身上汗味与皮革味道加起来能薰死一群人的夏天,他还是那么的干净好闻。

  我是漂亮明艳的,总有人会偷偷的看我,可是他的目光却很少在我身上驻足,我并不在意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有了很多偷看他的机会。

  这种偷看总带着一丝罪恶感,因为他是有妇之夫,他有一个让人汗颜的完美的妻子,漂亮、聪慧、温柔,像是亲姐姐一样的关爱着我,这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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