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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味摇摇头,“我准备换个房子,不过先别告诉沫沫。”

  “好啊!”胡倾城惊喜,周沫的苦日子好像就要过去了。

  两人偷摸决定,次日等周沫上班后去宠物店看一下。

  许是周沫不断在胡倾城面前强调余味很穷很辛苦,所以她一直把余味往金毛那处带,一千一只,温顺可爱,体格健美,再也不会有张岩类的色狼敢觊觎周沫的青春美貌了。

  余味却不这么认为,周沫喜欢干净的东西。他走到一圈围栏前,一团团白雪在地上喝.奶,余味看见一只不喝,手拱拱它,却见它翻转肚皮,圆滚滚地在地上滚了一圈。

  余味是热爱小动物的,但周沫从小顾忌太多,他爱好也多,无暇顾及,此刻静下心来生活,倒是有很多之前忽视的喜好。

  胡倾城还在玻璃格子里逗着小金毛,一回头,余味已经沦陷在萨摩耶这里,她赶忙制止,“不行的,不耐脏。”一个上学打工,一个三班倒,换了个环境还是忙。

  余味抱着那只小萨摩耶去喝奶,目光柔柔地回头,说:“可是你不觉得,它黑溜溜的眼很像周沫吗?”

  胡倾城语塞,心中还飘过一阵甜甜的感动。第一秒还真的信了他的邪,有点像,但转念一想,博美不是也一样吗?狗狗的眼睛不都是乌溜溜的吗?

  可余味已经在付钱了,她脑袋一道惊雷劈过。

  有些人即便穷了,他的少爷本质还是在。周沫说的时候口气是不满的,她没理解,这会她懂了,大哥!还价!送点狗粮!这只出了什么问题怎么退换......

  最后她死皮赖脸地站在那处,同老板商量这一晚将狗寄在这里,明日来取,又要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余味出门后又确认了一眼方才挑食的那只狗。说实话,五只白狗真的分辨不出谁是谁,万一老板换了他也不懂,可偏偏一回头,那只小白正隔着矮栅栏瞧着他,乌溜溜地眼睛,勾人心魄。

  那一瞬间,他名字都想好了。

  “那直接放到新房子里吗?”

  “房子要七月一号才入住,这会人家还没搬走,我先放古默那儿,跟他说好了。”

  计划是这么计划的,可次日早上余味哪有空去抱狗,周沫一件件小裙子试,地下室里没有放全身镜的空间,本来行李堆在角落已经碍手碍脚,于是余味成了她的镜子。

  “好看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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