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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第一年》

  愚梦巷101东屋, 立秋,晴朗又炎热。

  凉拌黄瓜带着蒜香被筷子送进了周群口里, 他沉着脸, 听胡瑾读短信:妈妈,北京挺好玩的, 我岗前培训结束,去了长城玩,同事很好, 我也很好,余味特别好。你们要健康呀。

  胡瑾一个字一顿地读,没能读出短信里的快乐或是周沫的调皮,就像是念悼词一样严肃,话音落了许久, 餐桌上悄无人声。

  半晌, 闷闷的咀嚼声再次响起。

  “就这么多?”周群将黄瓜咽下, “没说怎么住的?”

  “哎,这让她怎么说啊。”胡瑾啐他,虽然她也心急火燎地想知道, 可到底是女孩子,估计住在一块也没法跟他们说。

  北京四环地下室, 立秋, 哄热,快熟了。

  周沫买了个大西瓜,从小冰箱里取出昨天冻的半个, 又把今天的放了进去,勺了一口四度的沁凉,她来了二十天,先是住了7天宾馆,待到余味找到这间地下室租下时,她去采购了小冰箱和两台电扇,住了进来。

  地下室不大,就20平,石灰顶石灰地,白墙壁上裂纹密密,就这么间地下室要1200一个月,就因为这里做了一小间单独的厕所,玻璃隔间,贴了不透视的花纹纸,里面塞了个丑陋的马桶,地表都没填平整,一个摇摇欲坠的水池,再无其他。她添置了一个彩色小推车,放置洗漱和化妆用品,可在次日还是将化妆品挪进了冰箱,她怕这么热的天变质了。

  最大的麻烦,没有洗澡的地方。

  余味说,这已经是地下室里条件最好的了。她信,毕竟是她坚持要住的。余味的能力她清楚,也明白自己来是陪他,不是来给他增加负担的,住地下室最好了。

  北方夏日还有公共澡堂,只是去一趟一身汗,冲干净了,跑回来又是一身汗,还不如补不洗呢。

  周沫每日挣扎在黏腻的洁癖底线上,难受得恨不得撞墙。

  余味在八月去星巴克打工,三千一个月,另外丁思起已经初三毕业了,他认为自己高中学习不算好,不能教他误人子弟,于是辞去了那份家教。

  丁思起不甘心,天天骚扰他,他哪是要个家教,他就是找个陪玩的,余味无奈,打电话给周沫来解救他。

  周沫在风扇前又吹了会,出了门,一路上她挠着腋下,总觉得皮肤有点痒,挠着挠着起了疙瘩,她不敢挠了,忍着痒意冲进了地铁入口。

  空调风触到皮肤时,周沫突起了个念头,要是晚上可以睡在地铁站就好了。

  两个电风扇依旧吹不灭她的热火,整夜在沙发床上滚来滚去。余味在宿舍睡,也是这般热,没有电扇,周沫就说要么一起睡好了,反正一样是电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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