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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上手了,小时候的古扉可好骗了。

  “你这个坏家伙。”古扉突然有点觉悟,自己爱捉弄人的性格哪来的,跟明生学的。

  明生是他第一个启蒙老师,他记忆犹新。

  明生哈哈大笑,“长大后就不好玩了。”

  养小孩干嘛的?当然是用来玩的。

  “没以前可爱了。”嘴里还在嘟囔着,边包馄饨边摇头,“我还记得你以前发过誓,说以后长大了肯定会对我言听计从来着。”

  “那是被你两颗糖骗的。”

  那时候才六七岁,什么都不知道,明生说听话就有糖,还骗他签过卖身契,经常让他给捶背按摩。

  为了吃糖,古扉都乖乖做了。

  现在想想明生可真坏,蔫坏蔫坏的人。

  明生似乎也想起这段经历,笑的很是开怀,“你的卖身契还在我这里放着呢,想不想要啊,想要的话拿重金来赎。”

  摸着下巴认真想,“皇上的卖身契,怎么也要万金吧?”

  “一个铜板没有,您继续收着吧。”那卖身契是私底下签的字,盖的手印子,纸就是草纸,不是白纸黑字,不具备实用性。

  “那我等它再值钱些卖。”坏笑道,“卖给别人,你就要给别人当奴才了。”

  古扉翻个白眼,过了这么多年,明生还是这么调皮不正经。

  他俩都没有变,余欢跟以前一样,需要人主动,不然他不会先开口的,像个背景板,没什么存在感。

  不过古扉想和他拉近关系,缓和当年的裂缝,时刻注意着他,觉得还挺显眼。

  当年俩人意见不一致,后来就没再见过了,他总担心余欢因为这事讨厌他。

  还好,余欢没有,方才俩人在厨房里气氛很是融洽自然,他说要刀,余欢就给他了。

  包馄饨跟包别的不一样,明生不让他们上手,他一个人也包得很快,嗖嗖几下一篮子出来,下到汤锅里一烫,好了。

  关键味道居然还不错,用的骨头多,炖出了浓白浓白的汤,加上薄皮馄饨,那叫一个美味啊。

  古扉吃了三碗,余欢吃了两碗,明生自个儿反而没吃多少,他说他在家里时吃习惯了,有点腻。

  很少接触这玩意儿,今儿第一次吃的人有点惊艳到,歪头瞧了瞧余欢,他应该也一样,要不然不会吃两碗的,毕竟他俩一开始吃过饭。

  三个人吃完往廊下一躺,歇息歇息的功夫余欢问,“花溪还没醒?”

  他刚刚进屋拿东西的时候发现了,还躺在那里,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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