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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欢穿过长长的走廊,站在最角落那节,廊下有两个柱子,绳子挂在柱子上,手摸着绳子,到了本该挂着他的衣裳时顿了一下。

  那绳上干干净净,只余些许点点雨水挂在上面,哪里有衣裳?

  他的衣裳不见了!

  不知道又得罪了谁,被丢了,还是……

  他想起什么,陡然回身推开寝屋的门,这个点还没人回来,都挤在食堂打饭,寝屋里安安静静,只一个人站在窗边,背着光,折他的衣裳,听到动静,那人回头,莞尔一笑,“我来的时候正好下了雨,顺手帮你把衣裳收了。”

  ☆、第77章 约定好的

  余欢在回答和不回答之间犹豫, 回答吧,他已经跟明生闹掰了, 而且他开了个头, 明生肯定蹬鼻子上脸, 说一大串。

  不回答吧,也没必要, 因为这个太简单了,只需要‘嗯’一声就好。

  余欢最后还是吭了一声。

  明生哈哈大笑, “还是老样子啊, 惜字如金。”

  余欢不爱说话是老毛病,从他刚来杂役处,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注意到了。

  凭他这张脸, 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整个寝屋六个人五个都说上话了, 只有余欢没有。

  这对一个健谈且自来熟的人来说是个打击, 明生起了好奇心,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谈上。

  尝试了几次, 比如拿起他的鸳鸯结猛夸了一通, 一般人对这个最没有抵抗了, 谁都喜欢夸自己的话,但是人家愣是不动如山。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故意越线, 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 人家也只是给他踹回来, 依旧一言不发。

  他是个越战越勇的人, 越发积极寻找机会,来了三五天,终于叫他逮着了,好心帮着收衣裳,总不会还臭着脸吧?

  事实证明还真可以。

  当时生了几天闷气,寻思着这石头一样的人,谁爱跟他交朋友谁去吧,反正他不会。

  后来才发现这厮面冷心热,每次都默默给他留窗留灯。

  他其实一点不笨,相反,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吃了亏,他很吃教训,有过一次之后,便不会犯第二次。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也意味着好人很少,一个寝屋六个人,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

  总是不说话,他一个人说,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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