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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人当做自己的家。他改了名字,叫夜归来。因为他是在一个繁星点点的夜晚,被楚爷带回守门人的。
夜归来比秦楚还要大一岁,去年便满了三十岁,他至今还是个童子鸡。
秦楚叼着烟,盯着夜归来这人看了几眼。
夜归来是个真正的糙爷们,冬天这么冷,他就穿了件白色的背心,外面是一件皮夹克,下身一条工装长裤,脚踩一双...15元一双的绿布胶鞋。
头发还是最没有造型的寸头,跟劳改犯似的。
秦楚忍不住说:“好好收拾收拾,你也是一个帅哥。男人一帅,就不愁没女孩子爱。”也不知是为何,夜归来一年四季都爱穿绿布胶鞋,那是农民伯伯们最爱的鞋子了。
夜归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打扮,没觉得哪里不妥。“别看不起我的胶鞋,15块一双,12双换着穿,能从年头穿到年尾。耐操、还便宜。”
秦楚还想再说夜归来几句,两人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嗤笑声。
秦楚回头,看见了秋月枫。
秋月枫这妹子虽是倭国人,但那高挑霸气的身高与唯我独尊的气势,与倭国那些软妹子相差甚远。
秋月枫穿着一件长到脚踝的黑色菱格纹羽绒服,黑发绑着,唇上涂着梅子色系的口红,整个人傲的不行。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夜归来一眼,忍了又忍,实在是忍不住,便对他说:“你就不能换双鞋?我来第一天就想说了,我看你那鞋不爽很久了,真的!”
秋月枫第一次看到夜归来的时候,这家伙刚从外面查案回来。那时候是夏天,他穿了件白色背心,薄长裤的裤腿卷到了小腿上,脚上踩着一双绿布胶鞋,肩上扛着一个大麻袋,那形象...
两三年过去,秋月枫始终忘记不了。
被一个女孩子当面这样说,夜归来难得的露出羞赧表情。
秋月枫知道夜归来不会听她的,索性不再说了。她侧身看着秦楚,说:“老大,说好的给我介绍对象呢?”
秦楚归心似箭,急着飞去洛杉矶见陶如墨。闻言他随手一指,指向了身旁的夜归来。“这就是我给你千挑万选的对象。”
夜归来眉心一跳,立马反驳:“你开什么玩笑!”
秋月枫一撇嘴角,不满二字写满了整张脸。
“他这样的,也叫千挑万选?”
秦楚说:“他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是再好不过的对象人选了。”秦楚看了看时间,说:“我得去机场了,不然赶不及航班了。”他匆匆走了,决定离秋月枫这个魔鬼远点儿。
秦楚一个人潇洒离去,把他的好兄弟独自丢在了路边。
夜归来望着秦楚的车咬牙切齿。
秋月枫视线又重新回到夜归来的身上,像是在打量一个包包、一只口红,目光挑剔又带着思量。
夜归来被她看得头皮发麻,“这么看我做什么?”夜归来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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