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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宛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回事。
她知道这个问题对于程钦来说简直毫无意义,可是昨晚那个梦,让程宛不由得问了出来。
程钦哼了声,转头挑眉笑,“程宛,我劝你还是别去参加比赛了。”
“啊?”
程钦不屑:“就你现在大脑的思考水平,能问出这种蠢问题,还是在家睡觉别去拖队友后腿了。我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学生有师生以外的感觉。”
程宛:没有就没有嘛,你干嘛要鄙视我!
诶!
不对。
这个时候的程钦不是应该跟陆安安爱的死去活来了吗!
他可是原书里第一个对陆安安表达爱意的人,按照这个速度,马上就轮到……许景喻了。
***
程宛把自己打整好下了楼,看了眼挂钟的时间,索性就先出门准备去把每天的牛奶拿回来。
她走到了别墅门前,打开了小柜子才发现牛奶还没送到,程宛晃了晃头,忽然,玻璃瓶冰凉的感觉触到了她的脸颊上,程宛惊讶地回眸,陈雀弯着腰,举着牛奶,桃花眼深邃,眼尾微微上翘的弧度特别漂亮。
“学姐,早上好。”
程宛下意识地看向陈雀穿着牛仔裤的腿。
完全没有伤痕或者其他什么的,很正常,所以这个令人头疼的学弟就是说了个谎,轻轻松松地就放弃了数学竞赛的参赛名额。
“……早。”
程宛抬手,正准备把盛满了牛奶的玻璃瓶取过来,陈雀忽然抓住了程宛的手腕,轻轻地拎了起来,“你怎么回事?”
她的手又瘦又细,皮肤还白嫩,昨晚扎针在那里留下了一片暗青色,最可怕的是,莹白的皮肤上,还有还未完全消肿的伤口上还有几道红印子,很显眼。
“没关系。”程宛淡定地说,她顺道把一直放在口袋里准备给陈雀的铃铛链子拿出来给他:“这个是你上次偷偷系在我脚踝上的吧,还给你。”
陈雀轻轻冲她笑了一下,“学姐,你不喜欢吗?”
“嗯,我不喜欢。”
陈雀盯着她纤细的脚踝,皮肤素白柔嫩,看上去孱弱,精致。
“你骨架这么小,脚踝也很细,我倒觉得戴上很漂亮~”
这个人的审美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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