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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阿涌姐笑着说好巧是她表妹。
于是,他去暗涌越来越勤,不想让阿涌姐取笑,看书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因为阿涌姐那里除了晚上的酒别的不管是吃的还是喝的都不卖,他除了买书没有其他去那里的理由。
确实也没有别的理由,只是听阿涌姐说以前她每天都来这里,甚至学校放假的时候,她才是一楼的老板。这里有些书是她亲自上的架,大福是她带回来的,还有那整面也是她画的。
所以每一次去暗涌,他都觉得是在走进她。
他说不好是不是恋爱,但她对他,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吸引力。
开始于三年前的春夏交接之际。
那天是前舅妈的生日,浮夸富太弄了一个生日会。
他不想早去,也不想一个人去,所以去附中等来女士一起。
然后在来女士的办公室,就看到了她。
他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放学后带不听话的学生到办公室的情况,所以他非常娴熟地换到几米开外的座位,避嫌。
当然只是形式主义而已,她们的声音,远高于他的听觉阈限,毕竟还是在同一个空间里,而他没有带耳机。
不是故意的,“媚俗”似是有意钻进他耳朵里。
她说跟她一起进来的女生媚俗,同时也差点给自己又引来一场战争。
说“又”,是因为两个女孩子放学被叫进办公室的原因就是打架。
从面上看,其实看不太出来,也无从判断她是打赢的那个还是输的那个。不过从态度上看,她风轻云淡,是赢的。
打架的原因,很俗,是因为一个男生。可对她来说,却是因为一幅画。两件事来的。
男生是当下非常有名的一个明星,她因为吐槽了一句“他很蠢”所以被他的粉丝毁了她的画。所以当然她先动的手,据说是把抹布往人脸上扔,她又没有足够长的头发给人抓,然后就被书包给抡了。
来梦梦说,既然是她先动的手,那就她先道歉。
她说,确实砸抹布应该道歉,但是如果说谁先动手谁先道的话,那么应该是蒋轩轲先,因为弄坏她的画比打她疼多了。
他们都愣了,包括他。
然后听见那个叫蒋轩轲的女生磕磕绊绊地说道:谁、谁让你先骂我们简俭蠢的。
她说,不懂装懂的人难道不蠢吗?
那个女孩又说,谁都会犯点小错误!
她说,是,但这并不代表这件事不蠢。
那个女孩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她却还在继续说着:你可以喜欢他的一切,包括蠢,但你不能不让人别人去说他存在的毛病,也不能否认,不然那就是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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