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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生产工作的推进,苏桃也并没有闲下来。

  之前紫霞村养兔生产组还没有转型为种兔基地的时候,一大批肉兔此时已经长成,可以出栏了。

  种兔的公母比例是1:5/6,所以村里养的这一批肉兔可以留一部分作为种兔,但有一大部分还是得销出去的。

  关于销路的事情苏桃打过招呼,说她有门路外销,这事便由她负责。

  并交给林彦和周承泽来经手。

  实际上,则是经由两人销给林战一方‘造’出来的一个远在外地的国营厂的采购方。

  所有手续都是合理合法、可以透明公开,经得起调查考究的。

  售卖进行得非常顺利,所有的收益也都上交给了大队。由会计进行统计、核算之后,按照责任书所承诺的,根据生产组内记录的社员工分,计算发放给社员的分红,制作成报表,将收益和报表一起,上报给公社。

  而新型报表的方式,还是苏桃做策划书的时候,教给大家使用的。

  简单明了,一目了然。

  很快,公社通过审批,分红就发下来了。

  每个大队所有的产值,必须上交公家6.5成,剩余的由大队合理分配。

  紫霞村早就定下来,产值的一成暂时放在大队部的账里,另外2.5成提前拿出来分红。

  然后紫霞村的社员们一番对比下来,就发现,养兔试验组的一个工分的分红比养鸡组的还要高。这都是得益于销售人员卖出的高售价,比卖给本地的供销社和国营饭店高多了。

  有了这一次的售价作为依据,苏桃提出,之后其他大队的副产品售卖都可以交给林彦和周承泽两人来负责。

  公社的干部们没有异议。

  这件事,在林光正看来,林战和苏桃夫妻‘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把公家的东西卖给了自家,给他和林战的皮毛加工厂和肉罐头厂提供了货源,最后却只会便宜了自己。

  他乐得坐享其成,还多了林家一项把柄。 

  在苏桃看来,林战做这些,都有一个秘密任务作为理由,是向部队秘密报备过,然后和‘上头’打过招呼的,不会涉及真正不合法的部分,而且最终的获益方都是国家。

  原本该是书中反派大佬的他,现在在她心里的形象非常伟岸、光明。

  所以她配合着‘造假’,配合得毫无心理压力。

  在林战昔日的属下眼里,他们队长特么的居然能够未卜先知啊?!

  队长说某某帮派要倒台了,没多久那几人果然被拉下马了,彻底成了历史的罪人。

  队长说某某、某某某大人物等人是冤枉的,马上就会平反了,没多久,那位大人物果然平反了,新闻大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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