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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出过村,不会念书识字。
稚真竭力想伪装,可还是让费彻看出来了。
他问她:“你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稚真听出了他话里的鄙夷和不耐,于是嘴唇坚毅地抿紧了,脊背越发挺直了,似要证明自己一点也不在意他的这点“瞧不起”。可放在膝盖上攥紧的一双手,指节绷紧到发白,却还是泄露了这个没念过书的农村姑娘的伤心。
她喜欢的人,是个读书人,瞧不上她这个乡巴佬。
稚真的身体僵直,明明难过得要命,偏偏倔强,嘴硬到底:“不会写,那又怎么样。你因为这个不想娶我,我和阿爸说不嫁你就是了。”
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个听说他挨打受伤躲在被子里哭肿了眼睛的姑娘不是她,那个为了嫁给他,缠着阿爸苦苦哀求的稚真也是另外一个稚真。
她爱得那样卑微,可也想留着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一点骄傲。
费彻的目光从她绷紧却忍不住微颤的纤细侧影移到那双攥得紧紧的小拳头上,看了一会儿,才道:“不怎么样。”
“我只是想说,你不会写,我可以教你。”
稚真飞快地转过头,看向费彻,明亮的眼睛亮晶晶的,有种孩子般的天真烂漫。
费彻侧身看来,与她相视,好看得不像话的眉眼里,蕴着几乎将她整个人溺在其中的温柔。
他问:“你想学吗,写你的名字,稚真?”
婚后,他果然教她认字、写字。
稚真学得很快,可她爱耍小聪明,常常揣着懂装不懂,让费彻一笔一划教她。
每每这时候,费彻与她同握一支笔,英雄牌蓝黑墨水的香萦绕鼻尖,他握着她手的温度让她炽热到发烫。
稚真只需要微微仰起眼睛,就能看到他漂亮的眼睛、认真的眼神。
她心猿意马,他了然一切,然后唇角轻轻扬起好看的弧度来:“我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可以让你这么喜欢。
她赧然。
他手里的笔从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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