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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古拉眼见大仇得报,拖长了声音重复:“哇哦——家里的草莓棉花糖怎么了呀?是不是酸酸甜甜,哇塞,好好吃噢!”

  陆银戈浑身僵硬得像铁,面对团团时温柔和煦地说了句“好吃”,再转身看向德古拉时,眼神凶恶得似乎能杀人。

  身为自视甚高的狼人,他从小就明白,自己与人类是格格不入的两个种族。人类沉溺于毫无用处的口腹之欲,喜欢的东西总是漂亮却无用,跟他们本身一样软弱无能;他习惯了厮杀与鲜血,当然不可能对好看的小点心提起任何兴趣——

  直到某一天,他尝到了草莓棉花糖。

  那是与血腥味截然不同的体验,吃下棉花糖时,舌头像是踩在云朵上,酸酸甜甜的水果味道软绵绵地覆盖在每一处味蕾,所有神志都在瞬间烟消云散,只剩下纯粹的快乐与享受。

  仅仅一块棉花糖就足以让他如此沉迷,陆银戈在那时就明白,如果再深入接触甜点,他一定会陷入无法自拔的深渊,彻底上瘾。

  于是他开始刻意抗拒所有甜食,但心底又难以忍受挠痒痒般的不适,只能在家里囤积一箱又一箱草莓棉花糖,在夜深时悄悄拿出来解馋。

  平日里凶狠嗜血的狼人居然会在夜里,独自坐在月光下悄悄吃草莓棉花糖,这是他绝对不能被别人发现的秘密,没想到不知什么时候被团团看见了。

  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出来。

  他能怎么办,面对疼爱的弟弟,还不是强颜欢笑着把他原谅。

  更何况,这蛋糕是真的真的很好吃,乳酪像柔软的冰淇淋,融化在嘴里的时候还带着水蜜桃甜香,满满一大口包在口中时,巨大的满足感能让他忘掉所有不愉快。

  陆银戈面无表情,腮帮子毫无感情地上下起伏。

  只是尾巴开始不受控制地自顾自摇了起来,将他隐藏的小心思暴露无遗。

  华国有句俗语,叫“没事别装大尾巴狼”。

  这虽然是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一句话,却也再直白不过地凸现出狼类尾巴蓬松粗大的特点。

  要想分辨狼与狗,最方便的方法就是观察它们的尾巴。狗的尾巴要更细一些,时常向上卷曲着,狼尾的毛则松软茂盛许多,乍一看去细细长长的狼毛几乎能汇集成椭圆形的球。

  一般而言,狼尾多数情况下都处于下垂状态,因而陆银戈此时骤然竖起尾巴的动作就更加引人注目。

  “哟哟哟,”德古拉笑得不怀好意,啧啧叹气,“大尾巴狼,真是名不虚传!这尾巴摇得多开心呐。”

  他停顿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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