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49(2 / 2)

加入书签

  小兽显然很想跳出来站在自己的领地肩膀上,但被谭昭一指头戳回去了,算算征兵的日子也差不多了,他准备连夜赶回上虞。

  这古代的夜晚入了夜,魑魅魍魉还是有的。

  谭昭想了想,干脆奢侈了一把,在系统商城里租了自己最爱的出行工具热气球一枚,点着加速器往上虞走,如此倒是能把风狸放出来了。

  “唧唧唧唧!”好高呀!

  “嗯,就是黑咕隆咚的,没什么可看的。”

  是真的黑,除了天上的星子,下头连点火光都没有。

  “唧唧!”喜欢!

  “你喜欢就好。”

  如果虞韶在这里,恐怕又要概叹一人一兽居然莫名地脑电波同频了。

  热气球的速度很快,毕竟是直线行进,不消半个时辰,就落在了上虞城外,谭昭趁着天黑猫进城里,总算是见到了火光。

  “七哥,你回来了!”

  祝英齐一脸惊喜地开口,他还以为入伍前,见不到七哥了呢。

  “喏,答应了你的,还算是赶上了。”当然没赶上,谭昭也有另外的法子将东西送到。

  枪用粗布包着,看不出什么,祝英齐当即又惊喜又感动,家人送的礼物,即便不如何,他也是要带在身边的。

  “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