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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便说说的,子敬你此次来郡城,应不是买艾草这么简单吧?”

  兄长们都体谅小弟,王献之是来郡城寻访名医的,只是这位名医自从他山苑一鸣惊人后,就消失在了人前。

  若他早知道,必定在他山苑的时候,就追下来与之攀谈了,如今也不会在会稽城中大海捞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暖和的小马甲,抱紧了自己。

  系统:我以为你很想救你书圣爸爸?

  [是啊,但得换个身份,祝英玄有家有口,万一被人利用,对祝家人不好。]

  谭昭虽然心非常大,但也是有考量的,如今这个时代世家当道,人在家族,身不由己,很多人会将一个人的错归结到整个家族,他这人浪逛了,很容易招惹麻烦,这也是谭某人为何频繁换脸的原因。

  有小马甲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系统:你也知道自己很会招惹麻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吧?

  [滚吧你。]

  系统麻溜地滚了,谭昭刚要告辞离开,王少年将鞋袜穿好,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如今想起来,那位神医的气质,倒是与疏之有些相似。”

  “!!!”他不想脱马甲!

  “同样疏狂恣意,让人歆慕得很。”

  谭昭抽了抽嘴角,眼神有点儿发飘:“子敬过誉了。”

  “没有过誉,疏之绝当得起这四个字。”比许多放达之士更担得起。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于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未来“书小圣”的绝美称赞,可以说是脸皮非常厚了。

  制止了青少年自残,谭某人上街打了二两黄酒,提着回了别院。

  酒不是什么好酒,但别院的厨娘却是做的一桌好下酒菜,与上个世界凄凄惨惨戚戚地被威胁背黑锅还诈死相比,这个世界实在悠闲许多。

  和睦的家庭,宽容明理的父母,也没有人来压迫他做什么事,社会或许有些黑暗,但大家都非常会玩,所谓能招惹的麻烦,其实……也还好。

  谭昭摸了摸自己“非洲人”的光环,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哎,突然有点想酿酒了。

  不过兴头刚起,谭昭就有了几分醉意,修道之人其实很难喝醉,不过他想醉就醉了。从前他非常喜欢热闹,当然他现在也喜欢,不过难得有这种独处的时候,居然比身处闹市心情还要静谧。

  果然人应该“劳逸结合”,且让他醉一会儿吧。

  谭某人说醉就醉了,一觉醒来天光大亮,洗漱完毕,也不走正门,给自己一键换脸,就去他山苑“自投罗网”了。

  他这才知道,同献之少年一块儿来的,还有王凝之的夫人谢道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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