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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起来。
鹿时安靠在门边,细细地听他一次次改动着音符的组合,每一次,都比之前更流畅一些。他不仅仅会弹吉他,而且对音谱非常熟悉,用鹿煜城的话来说就是有乐感。
等他终于放下吉他,抬眼看过来,鹿时安双手合十给他鼓了好几下掌,“ 你真的学过啊?”
荆屿把吉他放在飘窗上,跳下来,手抄在裤兜里,“一点皮毛。”
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荆姝教过一些。后来,她把家里的钢琴变卖了,书也撕的撕、烧的烧,以至于他买了吉在酒吧驻场,都不敢带回家。
“不是皮毛呀,”鹿时安跑过去,拿起那叠修修改改的琴谱,“我用的不是吉他谱,你用吉他弹出来都那么流畅,而且这几段之间的衔接我改很久了,都不是太满意。”
“你写的?”
鹿时安把谱子贴在胸口,“嗯,打算去帝都比赛的时候唱的,曲子一直不满意,所以词也没填好呢。”
“不急,还有两三个月。”
“嗯。”
鹿时安眼睛发光,“书房里有我爸的钢琴,你要不要用用看?”
“不用——”
可是没等他说完,就被鹿时安热情地扯进了书房,一把按在钢琴凳上。
原木色的钢琴,透着骨子说不出的时光韵味,令荆屿想起自己家里曾有过的那一台。
他的手甚至还不够尺寸的时候就弹过,当时荆姝靠在钢琴上,看他的眼神就像穿过儿子看见了时光中的另一个人。
但突有一天,还在上小学的荆屿回家的时候,就看见搬运工正从他们租来的房子里,把钢琴搬走。
他拦不住,匆匆跑上楼,正好看见荆姝靠在阳台栏杆上抽烟。
烟雾缭绕,挡住了她的眼睛,所以荆屿并不是十分确定,在那个瞬间荆姝是不是真的哭了,或者只是决绝。
就是从那天开始,荆姝扔了家里跟音乐有关的一切,甚至不让荆屿听流行音。
也是从那之后,她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却开始一个接一个的谈男朋友,每一个,她都说会结婚。
手指按在琴键上。
低沉浑厚的琴音流淌。
像惊起了记忆中的灰尘。
“我爸不喜欢我玩吉他,觉得不够正经。”鹿时安无奈地说,“大提琴,小提琴,钢琴……什么都可以,就是吉他不行。这把吉他还是他们出国之后,我悄悄买回来的。”
“那等他们回来了怎么办?”
鹿时安粲然一笑,“那时候生米都煮成熟饭啦,他们也没办法咯。”
荆屿:“……”
他知道,眼前的小姑娘百分之一百不知道“生米煮成熟饭”这个词,八成以上都用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撩人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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