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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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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有人想好好安利追星的意义,有一个可以仰望的目标,这才叫做人生。

  于是第一个问题出现了。

  “你喜欢那个人多久了?”

  “一年吧,不算最久的,但是可以一直追到他退圈。”

  一个刚毕业的小女孩嘿嘿一笑:“我基本上每周换老公,都不太记得了。”

  其中也不乏坚持了很久的。

  轮到路闻了,她犹豫了下,伸出两只手,摊开,只弯了一个手指:“九年了。”

  有人记得路闻属于粉觅爷一国的,倒吸了一口凉气:“九年前觅爷还没出道呢吧?”

  是啊,那时徐觅还是一名专业的滑板选手,也有粉丝。不过当时滑板的局限性摆在那,整个圈子的粉丝加起来恐怕都没有一个明星的零头。

  众人来了兴趣。

  只可惜被打断了。

  “急什么?等会再听路老师的故事,咱们问题继续,探索追星的终极奥秘。”

  第二个问题,同样来自第一个提问的人。

  “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

  “讲得俗一点吧,一切靠脸。”

  “因为才华吧,我喜欢的人他会钢琴吉他架子鼓,唱歌跳舞无所不能,还是一枚妥妥的学霸,他把自己活成了我最想要的样子。既然我不能成为那样闪闪发光的人,那么喜欢这么美好的一个人,我也觉得骄傲。”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里隐约含着泪光。

  也有人说:“因为被聚光灯包围的他,从未丢失赤子之心,他一直朝着向自己的梦想靠近,也热心公益,帮助了很多人,给人正能量。”

  路闻张了张嘴,最终咽了下去。

  她有千万种答案,有千万个喜欢他的理由。

  他长相俊朗、为人良善、优秀勇敢。

  他愿意舍弃本可以轻易得到的荣耀,从头开始,把一条崭新的羊肠小道走出了康庄大道。

  而此时此刻,面对这么多双充满好奇和探寻的眼睛,路闻却想说点别的。

  “我喜欢他,因为他让我变成了现在的我。”

  “如果不是喜欢他,我可能完全不会和外界有过深的接触,不会因为一个人屏幕前的一记微笑而欢欣鼓舞,更不会结交一群志同道合的好友。”

  “没有他我可能会按照特定的轨迹,平稳走过这一生。但是因为这个人,我的情绪、决定都变得不理智起来。而我的生命,因为这些不理智,才变得如此鲜活靓丽、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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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冷风萧萧,帐篷里的人在酣睡,徐觅裹上羽绒服拉开了帐篷的拉链。

  他失眠了,还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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