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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随波逐流,连别人的嘲讽都能笑呵呵听着。
这种人不可能在意他人的看法。
她感到悬。
“怎么了?”慵懒的语调,戎予安把两人的包拽在手上。
自从第一次的约会后,两人就基本每天一起回去。戎予安的黏是一种弹性的黏法,他在这方面的经验似乎十分充足:先拿包, 再拿人;时间可以不固定,但人一定要每天见到。周末的时候,各种借口都能找,而且能做到不留痕迹。
廉慕斯想了想, 说:“周末我要去听一场室内乐,可能不在家。”
早上的飞机,等回来都是第二天了。
戎予安皱眉:“叫什么?”
廉慕斯不知道。
票是大姐定期给的,她没有音乐的欣赏品味,每次就跟定期完成任务一样。她从手机里翻出票、场地以及名字,把手机交给了戎予安。
国内的一场,只用去对地方就行,那里有大姐安排接送的人。
戎予安顺手接过,在手机上操作了一番,把信息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
“你也要去吗?”廉慕斯问,一眼就看出了男友的想法,“要去的话,我要一张多的。”
戎予安什么也没说,只是把手机放回她掌心时格外温柔。
反正她都知道。
廉慕斯抬起眼睛就看见戎予安嘴角的笑。
这个人真的很少笑。
有时候是少年人的矜持,但更多时候,是不喜欢笑意。
戎予安不喜欢笑,但她好像见过这个人笑了很多次。他的眼珠子颜色很深,所以笑意很少笑进眼底,一切都被浓郁的暗色遮挡了,再没有其他。
就算这样也是惊人的富有魅力,那是一种气质,一种不光是脸好就行的独特气质。这种气质的渲染下,他的美好被过多得放大。
反手握住,两人的十指相扣,掌心和掌心温暖接触让一切有了实感,也失去了实感。
十指真的连心吗?她不知道。
但好歹,在一切变得乏味之前,她还是喜欢着戎予安的这点笑。
回到家廉慕斯就给大姐回了电话,电话是她的助理接的,对方很客气:“廉总正在开会,如果有什么需要转交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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