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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又磨又蹭,“交给你啦慕斯!”

  “唔……”这胸太大了有点喘不上气。

  等人一走,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胸,表情更加瘫痪麻木——算了,大丈夫不拘小节。

  干杂活的地方位于讲台后面的清净角落,后勤部门还是很安静祥和的,偶尔聊两句天,无伤大雅。廉慕斯没一会儿就做了老长的缎带。还没安心下来,门被人一把推开。

  带水过来的女生两眼放光,抱着一堆水气喘吁吁:“篮球赛开始了!走走走!”对纹丝不动的人,“哎,慕斯回来再剪啦,一起去看篮球!”

  这句话点燃了安静的后勤部,一群女生轰轰烈烈赶往A座体育馆。

  篮球只是一个球罢了,重点是打篮球的人。

  男生们打篮球时拼搏的英姿似乎会将他们的魅力放到无限大,如果身手敏捷、球技娴熟更能赢得女生们阵阵欢呼。那些英气勃勃、激情焕发的少年们好像个个跳跃着闪耀,无论是眼神和姿态,都牢牢抓取着旁人的注意力。

  左右两旁簇拥着叽叽喳喳的女孩们,廉慕斯一时看入了神。

  她看见戎予安。

  英姿飒爽的高挺少年轻松起跳,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正入篮筐。他运球、控球、扣球,他的姿势标致,凝神专注时,有种摄人的魅力,格外高大帅气。

  她看见大家在欢呼,在疯狂喊着他和其他人的名字,体育馆呼声震天。她看见有好看的女生们给篮球队员送水,戎予安面前的比其他人更加漂亮,神情羞涩。她看见光聚集在场内,非常耀眼动人,这也许就是真正的青春。

  看着、看着,她缓缓闭上眼。

  正欢呼的一个女生咦了一声,四处打量:“慕斯呢?”

  “上厕所去了吧,啊,三分球、进了进了!”

  高二没有意外地赢下了高一。

  男子更衣室内,篮球社的高一学弟嚷嚷着不公——打球最好的学长和主力都在高二,这球赛完全没有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出来,反而成了学长们跟前惨烈的垫脚石。

  “不要心急,”高二的学长拍了拍他的肩膀,循循诱导:“当初学长也是这样过来的。等你们混到高二不就可以踩下一届高一了吗?”

  好像有道理。

  正巧戎予安冲了澡出来换衣服,那流畅矫健的肌理线条和恰到好处的腹肌实在是令人自惭形秽。再想想刚才的欢呼声中大半都冲向这位,男人也会有少许妒忌,等人关上更衣柜出去了,他转头问学长:“戎哥当初也是这样过来的?”

  学长视线怜悯,不赞同地摇头:“年轻人,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跟怪物作比较。这世上哪有公平,比如有些人天生就是个有钱还会打篮球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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