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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慕斯以为是去有名的餐馆,或者老牌饭店,没想到车子停在了一个普通公园前。
戎予安口中的馆子位于公园偏门。
说是馆子,其实就是个贩卖蹄花的摊位。拢共摆了六张小桌子,他们到的时候没多少人,戎予安就点了蹄花汤,又要了一杯热牛奶,放到廉慕斯跟前。
摊主是个精干的中年妇女,眼角稍稍上斜,走起路来带着一阵风,端得是雷厉风行。她把两份蹄花汤放在这对小情侣的桌上,汤刚盛出来,还泛着丝丝热气,熬得又白又香。
廉慕斯猝不及防。
她可以想象戎予安约会时去吃法餐,去吃昂贵的高级日料,去高级酒店来个夜景烛光晚餐,就是没想过这人会带女生去吃猪蹄。
再如何美味的猪蹄,吃起来也相当不方便,很容易吃得满嘴是油,可以说是约会最不能点的食物之一。
这是因为自己只是这种程度吗,可猪蹄有什么错呢?
廉慕斯为被侮辱的猪蹄感到难过,直到吃进第一口。
蹄花炖得很软糯,筷子轻轻一夹,加上辣椒酱,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很是鲜美。廉慕斯很喜欢这样不失劲道的胶原蛋白,酱料很棒,她吃得很开心。
猪蹄汤很清淡,带着一点微微的甜,肚子暖暖的。
尽管不清楚吃个猪蹄为什么要点牛奶,但不喝的话太浪费食物,她拧开瓶盖,打算中途休整,先解决掉这瓶牛奶。
没料到对上了戎予安的视线,黝黑的眸子直教人瘆得慌。
廉慕斯从容抽了张纸巾擦拭嘴边,确认并没有出现狂吃狂饮的行为后,说:“好好吃饭。”
“还想吃吗,想吃就继续点。”
“不了,我快吃饱了。”廉慕斯瞥了眼戎予安碗里的才动了几筷的猪蹄,“你不喜欢吗?”
戎予安对食物没有喜好需求,看廉慕斯吃饭心中反而升起了一种满足感,廉慕斯问了,他也真的诚实回答。
“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看着你吃。”
☆、12章.书屋
在约会的时候,男方说“我很喜欢你吃饭的模样”是增添情趣的表述方法,因为口腹之欲和性丨欲,都是人类本能的需求,即是饱暖思淫丨欲,似水如鱼。<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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