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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没少花,每次大军都是无功而返。到了章和帝继位,情况依旧如此。他比先帝更惨,几个兄弟在藩地蠢蠢欲动,沈阁老在朝中拉帮结派,整个大邺乌烟瘴气,他更没心思去管边关的破事。

  

  哪知今年忽然有了转机,边关将士中出了一个狠人。

  

  这人单枪匹马出了城,再不见踪影,开始边关守将黄远鹤还当是出了逃兵、叛徒,哪知过了两个月,大家都快把他忘了的时候。人家竟提着突厥叶护可汗的头颅,打马而归,这可惊掉了一地眼珠子。

  

  狠人自然是宋怀秀。他到边关参军,并未抬出英国公府公子的身份,一是怕将来老丈人因此不认账,二也是因为他自己不待见那一家子,索性就从普普通通的小兵做起。

  

  天刚开始冷,突厥人便不消停。宋怀秀身手好,每每都要收上几个人头,这些人头都可用来换军功,可两三个月过去了,他也只升到了千户。这哪里能行?靠这样挣军功,猴年马月能做到将军?

  

  万一老丈人等不及,将绾绾许给别人怎么办?

  

  宋怀秀起了急,可左思右想,也没什么好主意,索性向军中的兵油子请教,怎样能快点往上爬。

  

  那人在军中混了几年仍只是个百户,可宋怀秀年纪轻轻,没来多久,就升了千户,他心中自然愤恨。可这小子身手实在狠厉,他又不敢不答,因此咧嘴道:“往上爬?你想爬到多高?”

  

  宋怀秀痛快道:“将军就行。”

  

  那人嘿嘿怪笑,阴阳怪气说:“将军啊,简单,你去取了突厥可汗人头,必然能做大将军!”

  

  搁谁一听都知这是在取笑他,宋怀秀也听的出来,可他不恼。别人做不到,不代表他也不行。他可没时间慢慢在这混日子,他得快点儿混出名头,才能娶到绾绾。

  

  第二日宋怀秀便一人一马出了城,他在大漠上埋伏了两个月。带的干粮、肉干早就吃干净了,实在饿的受不了了就打两只飞鸟。也幸好在一堆芨芨草下挖出了水,这才没渴死。

  

  每日伏在黄沙中,皮都不知道晒掉了几层,终于摸清了叶护可汗的大帐位置。宋怀秀这一身功夫本就是跟着杀手学的,趁着夜色割下了人头,动作又轻又快,那人到死都没明白怎么回事,头颅挂在马上,一双眼睛圆瞪着。

  

  可汗一死,突厥人乱了起来,内部争权,打得热火朝天,再无暇骚扰大邺边境。

  

  章和帝知道后,更是无比开怀,下令要封那勇士为昭义将军,即刻回京受封。这一问姓名,才知竟是英国公府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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