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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的,虽然才高一,但陈衫可喜欢他了,说他比咱们学校本科生还灵。”
“高一就跑来做科研?”
“这个小伙子,可不是一般的厉害,我听老吴说……”
随着几个中年人打好了饭相形离开,原本支起耳朵认真偷听的孙小虎百爪挠心地失去了信息的来源。
孙小虎不知道斯坦福是哪里,更不知道科研是什么,但他听得懂“喜欢”,“灵”,和“厉害”,他也知道出自一位看起来不怒自威的中年人之口的夸赞,通常是认真的。
小虎心中一沉,硬生生没吃好这顿饭——坏了,这么说不是个脑子有问题的。
虽然回到家后严肃正经的“我准备暑假去做科研”的请求被父母带着莫名其妙的逗小孩笑意无情驳回,但孙小虎还是下定决心,等他长到高一的时候,他也要去找一个大牛做科研——他要找哈佛来的老师,听起来就比这个傻大个的老师还厉害的那种。
为什么一定要哈佛来的?因为孙小虎只听说过哈佛。
还有,哈佛在波士顿,那可是徐来生活过的地方。
之后孙小虎又紧迫盯人了一段时间,可傻大个的确彻彻底底干干净净消失在徐来的生活里。
就在小虎狂热的科研梦也几乎随之销声匿迹的时候,傻大个第三次在孙小虎面前怒刷了一波非常可疑的存在感。
那是一个春风习习的傍晚,小虎记得是五月初。
那天,结束了兴趣小组活动的小虎和几个朋友去小吃街撸了顿串,回家比平时要晚很多。他步履匆匆慌慌张张推开单元门的时候,猝不及防和一个靠在墙上的高瘦身影四目相对——几乎想要,但幸好没有脱口而出的,正是“傻大个”三个字。
不知是不是心情复杂的孙小虎表情管理格外失败,反正,他从傻大个的脸上,读出了一丝忍俊不禁的细微笑意。
短暂的对视后,孙小虎无比气恼地走进了电梯。
他毫不费力就能解读出傻大个那丝笑容的含义——这个愣头愣脑莽撞盯住别人不放的小伙子,怕不是个傻子吧。
擦!他竟然被一个手里端着一杯娘里娘气的粉色奶茶的傻子用看傻子的眼神当成了傻子!
越想越气,以至于,小虎竟然忘记去探寻,为何傻大个会突然,再一次出现在他家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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