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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不一会儿就游完一小块片区。
池瑾看着郑仙凤的速度羡慕不已,不过纳鞋制鞋是个技术活,别说仙子白泠,就连之前的勤劳小蜜蜂程秋儿,也没这个功力。
池瑾羡慕归羡慕,手头穿针引线,针脚细密地继续缝补搁在腿上的衣服,道:“五天十天雪停了,也正巧到了年关,郑嫂子你新年的货备齐了吗?”
郑仙凤拿起没纳完的鞋底摆摆手:“没呢,之前倒是备了点,但缺的还不少。”郑仙凤说到这,叹了口气,“家里那三个娃你不是不知道,都要吃喝,大桥明年开春就到七岁了,我和你郑二哥寻摸着,要不送他到镇上的私塾学两年,能不能考秀才先不说,学两年识字识数了,送去当掌柜学徒,以后也能有个好出路。”
郑仙凤脸上布满世事风霜的痕迹:“今年的收成又砸了,也就冬天靠你郑二哥打打猎,谋点生计,往年去山上只能打上几只野兔,换点铜板,今年幸好有你相公帮忙,才有机会猎到那么多野狼野豹!”
郑仙凤的声音里带着感激的喜色,池瑾被她那声“你相公”闹得有点脸热。
永春村是个边陲的偏僻村寨,民风淳朴,住户数量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
到了永春村后,白灼无视掉池瑾想继续当姐弟的观念,最初介绍便是以夫妻相称。而永春村地盘大,住户少,到现在,和池瑾比较熟悉的,只有郑仙凤一家。
郑仙凤原本不姓郑,嫁给村人郑二后才改的姓,所以她对白泠白灼同姓并没惊讶。
郑仙凤就是个普通的妇人,有点市侩嘴碎,喜欢把自己的不平掰碎了给别人说,心地上,却没有什么大坏心。
而且她为人热情,加上这些时间白灼和郑二一同上山捕猎,捕杀到许多值钱的野物,两家得到的钱平摊,郑仙凤对池瑾不免从心底里带了点讨好附庸。
进入永春村,白灼和池瑾一直保持普通人的身份,不再使用法力,便是白灼上山打猎,他也仅凭体魄和武力。
池瑾和郑仙凤又聊了一会儿,郑家的小儿子郑三桥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说白灼和郑二回来了,并且拖了一只狐狸和一只公狼回来!
郑仙凤高兴坏了。
一块完整的狐狸皮,起码能卖到三两银子,一只公狼,卖的好的话,也能卖道三四两,就算是平摊,他们也至少能有三银子,足以过个好年。
郑仙凤急忙站起身,拿上没纳完的鞋垫,叫了池瑾一声,便和郑三桥轻一脚重一脚地往家跑。
池瑾落后了几步,找了件厚外套披上身,也迎着落雪往院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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