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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后,给自己买了一份早餐。与其说是早餐,不如说是一点点的小吃。我边走边吃着,样子不是那么的优雅。但,肚子却是不听使唤的叫着。
来到沈从文故居,站在门口,心中还是那么的欢喜,默默地念了一句:我来了。
我知道这个小城镇,便是从沈从文的书中知道的。可以说,因为他写的书,所以我今天来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的人是因为他写的书而慕名而来,但是我却是其中的一个。
在他的故居里走走停停,时不时地看着,并且时不时的拍着相片。此时此刻,书中的画面还在我的脑海浮现……
不得不说,沈从文故居的格局和周围的房子有一点不一样,我说不出来,但一眼能看出来。有时候想形容点什么,却发现自己词穷了。
很久之后,我走出来了,然后去其他的地方看看了。我看着很多的人都穿上了苗族的服饰,感觉特别的漂亮。于是,我也给自己租了一套,并且拍照留做自己的纪念。
的确,这里的风俗和我们有些不一样。但是,我们却是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看着照片中的自己,我的嘴角微微笑。
在旁边还有着买手链之类的小饰品,我走过去,也给自己买了两条。只不过,这两条手链有一点不一样——对我而言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我的这一条手链很适合我的手,在上面有着两个字——谦璜。而另一条手链,是我送给他的——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他。并且,在这一条手链上也有着两个字——璜谦。这个璜字有一点难找,我翻了一遍,才找到这两个字。在我不知道适不适合他手腕的时候,我找了一位男生试了一下。这位男生和他的年龄差不多大,看上去也并不是很胖的那种。试了一下后,挺合适的。
最后,一路走走买买……
旅行,吃吃玩玩,走走买买,是每个人都会做的。而我,也不例外,也是其中的一个……
六一
在拉萨玩了几天之后,我再次踏上了回家的火车。其实,郑璜说的很对,而我却已经是那么的任性。但,这边是最真实的我。
很多人都在默默的承受着属于自己的责任,却从未说出口。
我看着窗外的风光,拿着手机。紧紧握在手中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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