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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潘文那边,这一次怀有警惕之心的陆芸芸,可没有被陆小雅说服。

对于陆小雅的劝说,陆芸芸的态度十分明显。

反正潘文追她,也只是因为她是大队长的闺女,和村长家亲戚关系也近,能让他在村子里过得好,而不是所谓的真爱。

她又何必要为潘文考虑,主动为他做出退步,计算以后是不是有感情。

还不如直接拿婚前协议,把人牢牢的绑在自己身边,就算现在没感情,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天长日久自然会产生感情。

也因此,本来是担心陆芸芸被陆小雅说服,导致未来悲剧的陆果,以来祝福陆芸芸的名义去见她们的时候。

意外的发现,她之前一直担心的问题没有发生,陆芸芸没被说服,倒是陆小雅有被反说服的迹象。

似乎是在心里思考,如果前世她也能订下这么一份协议,再找到足够分量的见证人,那么高远他敢在考上大学以后离开吗?

随后不仅没有继续劝说陆芸芸,反而凭借自己的超前经验,以及未来大学生重视的东西,让陆芸芸在协议里又增加了几句。

同时劝说陆芸芸,中午和潘文按照村里的规矩摆了酒,下午直接带人去扯了证,用法律为他们的婚姻做保证。

而那嫁了人的女知青,因为已经为丈夫生了一个一岁大的小子,村里人觉得她的心思肯定在丈夫和儿子身上,也就没有做出阻拦。

丈夫和娃都在这儿,她还能跑了不成,就算真的跑了,让她的丈夫抱着娃去找她就行了。

要是她的态度特别坚决,不想回到这个村子,村里人也不介意通融一下,不过是一个外地媳妇儿罢了。

只要能拿出,让她的丈夫再娶一个媳妇儿的钱出来,那么也可以和平离婚。

毕竟女孩子被人抛弃了,那名声会不好听,将来再说人家也只能说不那么好的。

可是男人嘛,只要能出的起彩礼,娶一个新媳妇儿可不难。

更不用说,女知青嫁的本来就是一个朴实能干又勤快的汉子,就算是二婚也绝对有大闺女愿意嫁。

这事儿村里人是和那个小媳妇儿明确说过的,还说她要是想走,直接把她丈夫娶新媳妇儿的聘礼拿出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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