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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有所区别, 也只是重男轻女的程度不同。

有的像是陆果家里。只是女孩儿没有男孩儿重要,家里人更加疼爱男孩子。

有的是女孩子被嫌弃的不得了,虽说也把孩子养大了,但不过是养了一个免费的劳工保姆。

纯粹等年纪差不多了, 把人嫁出去换一笔彩礼钱,或者说和别人家换亲, 还能给儿子说个媳妇儿。

可是能把孩子养大, 而不是一出手就因为是女孩子, 直接嫌弃的扔到河里或者是路边。

在前几年的饥荒中,也没有把女儿给饿死, 让她们活到了现在,这重男轻女就没严重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就算表现的再怎么不重视,在他们的心里,那也是他们自己家的孩子,不至于连两句话都不愿意听。

只要听完这些女孩子说的话,无论是不是疼女儿的, 为了不摊上糟心的女婿,态度基本上都会倾向于把人赶出村去。

之前村子里的人,都能够容忍陆三成的存在,那是因为陆三成对他们的利益影响不大。

反正一家家轮流,大半个月才会跑来蹭一顿饭,偶尔吃好的来混一碗。

毕竟是村子里的人,相互之间还有点儿沾亲带故,虽然心里难免不舒服,不过考虑一下也就忍了。

可是现在,陆三成既然实打实的被人抓住,想要对人家女知青犯下流氓罪。

以后等他想结婚了,还有可能打上村子里这些女孩儿的主意,为了未来不要多上这么一个没什么本事,只会惹麻烦的女婿。

村子里的这些人,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通过了把陆三成赶走的决定。

那一少部分没有选择支持的,还是因为家里根本没有女孩子,不担心以后自家女娃娃被陆三成看中。

不过这一小部分,终究是无法影响大局,因此在商量过后,陆三成直接被送去了县上的警察局,用他想要对女知青耍流氓的罪名。

并在此之前,已经提前开了祠堂,把陆三成的名字,从族谱上迁移了出去,证明他不再是陆家的人。

无论陆三成怎么表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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