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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西北那边传来的手艺呢!会做的人可不多!”李婶子骄傲地说。
高小诺闻着味儿口水就出来了,她吃过大盘鸡,上辈子的时候,从此念念不忘,上辈子没少吃这个。
当然也自己做过,但是都是那在超市里买了大盘鸡专属的配料做的,方便的很,然后现在当然是吃不到了。
没想到李婶竟然会做这个!太神奇了!高小诺惊奇地看向李婶子。
高小诺压抑着激动:“感觉好香啊!肯定很好吃。”
“吃着也香,我以前在家里做过,我家的娃把盘子都给舔干净了,都用不着洗了!”李婶子也乐意跟高小诺讲这些。
那时候做的哪有现在做的好吃呢?起码油水就不能比,再加上那时候做调料压根都不齐。
“那李婶,你是在哪里学的这个?”高小诺试探地问。
“前些年那边不是遭灾了吗?很多人逃难,朝廷给安排了几户在我们村,正好有一户住的离我们家不远。”
“她家刚住进去的时候,村子里给了几只鸡,那家的女主人就做了个大盘鸡,我那时候小,闻着香味就跑人家厨房去了,愣是把这个给学会了,这么多年都没忘。”李婶说。
那时候穷,她家人又多,平时能吃饱就是奢侈,这难得的美味就烙在了心里,这么写年了都念念不忘。
高小诺看着李婶释然又满足的神情,突然之间明白了自己下个话本要怎么写了。
第25章
她不如写一个厨子,辗转各地拜师学艺的故事。
现在学厨可没那么容易,后世只需要报个厨师学校就成了,但是现在厨艺是一门珍贵的手艺,很多人把这视为家族传承的东西。
现在人想要送人去学厨,一般是要掏钱让孩子去饭馆当学徒,学徒期间自然是没有工资拿的。
要问高小诺为啥知道的这么清楚,嗯,因为高家本来就是有个小饭馆的啊!饭馆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厨子是高家祖父花重金请的。
高小诺小时候在饭馆里帮忙,就有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在后厨当学徒。
以一个小学徒为主角,设定背景在灾年,小学徒逃荒,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被一家饭馆的老板救了,吃上了一顿饱饭,从此以寻找美食的味道为毕生追求目标。
高小诺十分相信,她们这个国家的人,对于美食的执着怎么都消磨不了的,美食文肯定也是能闯出一些成绩来的。
如今社会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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