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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她的脚也像是被安上了滑轮一般,哦不,可能是翅膀,因为她感觉自己好像正在这条路上飞驰起来。
那是程清嘉他的世界里,惯常的速度吗?
裴伴看着身旁匆匆掠过的一棵棵树木和一簇簇灌木丛,心里不禁发问。
好像,还不够快。
他的速度,远远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温柔的风声,而是更加亲密,更加紧致地包裹住身体,用一种蛮不讲理的霸道,把个体与外界隔绝起来。在那种速度的压迫下,耳朵是鼓胀发紧到产生些许痛感的。
羽绒服的表面光滑,随着奔跑而渐渐的变得难以抓握。
男生的掌心一秒秒地下滑,终于,在耳朵泛红的那一刹那,掌心的触感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取代了冰凉爽滑的羽绒服表层衣料的是另一只冰冷的手,被他紧紧握住。那只手小小的,能被他轻而易举地包住。
程清嘉不是第一次带人跑步。早在体育课上,沈陆楠就拜托他在他跑一千米的最后百米冲刺时,拉他一把,为的就是冲进及格线,免去重测的痛苦。体育老师对这一点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一次不一样。
无论是掌心与众不同的触感,还是如同雨后春笋般不可控制的在心里破土而出的悸动。
“程清嘉……”
他听到身后仅半步之遥的女生声音软糯的叫他名字,心不禁停跳了一拍。
第一反应是,是不是他跑得太快,她太吃力了。
程清嘉皱眉,同时也刻意放慢了脚步。
他自然知道裴伴耐力跑向来差劲,和她从不及格的五十米短跑项目一样糟糕。以往体育课上,看她跑八百米要死要活的样子,总有种把这个小个子女生扛起来冲过终点线算了的冲动。
她在班里算是人缘不错,也有不少男生在一旁呐喊,给她加油鼓气。
连喊出一声“加油”都做不到的他,更不可能实现一直徘徊荡漾在心底、在脑海但被他不断压制着的那股冲动。
坐在距离塑胶跑道两米外的升旗台上,充当一个完全的旁观者角色,是十五岁的程清嘉做出的选择。
也最终成了将来二十岁的程清嘉的心有不甘。
就像在学校里,多看她一眼都像是罪过。他后来无数次回想那天宋煜的那句话,他说他从不会多看裴伴一眼,眼中也从无暧昧情愫,所以料定他与裴伴之间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同桌关系。
但宋煜不可能随时随地盯着他看。在宋煜看到的无数次他的冷漠背后,也自然有宋煜无数次看不到的他的无法克制。
但他不得不承认,只有这种情况下,在四下无人的时候,才能够一点点靠近。
才能够借着由头,紧紧牵住她的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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