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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不可回收废品。”他平淡地说,走到身边牵起我的手,“今天阿姨说有事请假,出去吃。”
“我家有吃的。”我抬头说。
“什么吃的?”
“昨天剩的披萨。”
“冷掉就不好吃了,去吃新鲜的。”
“哦。”我乖巧地点点头。
“还有。”他停下。
我抬头,“嗯?”
“以后不准别人模你的头,特别是葫芦娃。”
“那是我同桌,而且人家也不叫葫芦娃,人家叫付麓。”
“没区别。”他说,“反正你同桌我都不喜欢。”
“为什么啊?”我是惊讶又好奇。
他瞥我一眼,有些不屑地:“不喜欢就不喜欢,还需要理由?”
“你才是叛逆了吧?”我说,“现在脾气很怪。”
“你喜欢别人摸你啊?”
“不喜欢。”我脱口而出。
“那不就对了,要学会拒绝。”
“那你呢?”我趁机反问。
“我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我是你心里特别的存在,一切条件都不能束缚。”
“你也摸人家头了。”
方棠说着还真揉了揉我的脑袋,使劲地揉,“你全身都是我的领地,我想怎样怎样。”
“啊你好烦呀!”我打不过他,气急败坏。
“都开始觉得我烦了?”他放开手弯腰,笑得那么好看,“咱俩也有七年之痒?”
“什么意思啊?”
七年之痒这个词,那时在我的词典中还是超纲生词,需要疯狂补充婆媳剧只是才能破译。
“傻。”他站直,牵着我继续走,“我们只有三生有幸。”
青梅竹马就是没有七年之痒,只有三生有幸。
从小每顿饭基本上没缺过方棠,所以他已经成为标配,和葫芦娃一起吃饭顶多算“续命”。
吃完饭,径直回家做作业。这么多年,他自然也是做作业的标配。
“这道题怎么做呀?”
我把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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