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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不可回收废品。”他平淡地说,走到身边牵起我的手,“今天阿姨说有事请假,出去吃。”

“我家有吃的。”我抬头说。

“什么吃的?”

“昨天剩的披萨。”

“冷掉就不好吃了,去吃新鲜的。”

“哦。”我乖巧地点点头。

“还有。”他停下。

我抬头,“嗯?”

“以后不准别人模你的头,特别是葫芦娃。”

“那是我同桌,而且人家也不叫葫芦娃,人家叫付麓。”

“没区别。”他说,“反正你同桌我都不喜欢。”

“为什么啊?”我是惊讶又好奇。

他瞥我一眼,有些不屑地:“不喜欢就不喜欢,还需要理由?”

“你才是叛逆了吧?”我说,“现在脾气很怪。”

“你喜欢别人摸你啊?”

“不喜欢。”我脱口而出。

“那不就对了,要学会拒绝。”

“那你呢?”我趁机反问。

“我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我是你心里特别的存在,一切条件都不能束缚。”

“你也摸人家头了。”

方棠说着还真揉了揉我的脑袋,使劲地揉,“你全身都是我的领地,我想怎样怎样。”

“啊你好烦呀!”我打不过他,气急败坏。

“都开始觉得我烦了?”他放开手弯腰,笑得那么好看,“咱俩也有七年之痒?”

“什么意思啊?”

七年之痒这个词,那时在我的词典中还是超纲生词,需要疯狂补充婆媳剧只是才能破译。

“傻。”他站直,牵着我继续走,“我们只有三生有幸。”

青梅竹马就是没有七年之痒,只有三生有幸。

从小每顿饭基本上没缺过方棠,所以他已经成为标配,和葫芦娃一起吃饭顶多算“续命”。

吃完饭,径直回家做作业。这么多年,他自然也是做作业的标配。

“这道题怎么做呀?”

我把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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