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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都感觉不到了。直到现在,每当夜晚来临,我都会很认真地想一下,要不等明早太阳出来,我就把自己拿去晾晾。衣服晾了会干,吸血鬼晾了就成灰了。但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心早就成灰了,不差再少一具行尸走肉。”

  伊瑟听着,眉头都没皱一下,蓝眼睛更是一片坚冰般的漠然。林溪歪头瞅瞅他,便对老板嫣然一笑,说:“哎呀老板你想太多了,人家不喜欢我的,你放一百个心啦!”

  老板用力吐了一大个烟圈,笑道:“哟,那我可真是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不服老不行啊。‘尘世玫瑰’得放一放才能入口,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小姐,你想来一杯吗?我请客。”

  “不过我自调的酒都有些挺好玩儿的副作用。‘永无乡’用梦境构建虚假的圆满,是爱丽丝的最爱,而‘尘世玫瑰’则会让人在12小时里变成自己最渴望的性格。懦弱的渴望勇敢,优柔的渴望果决,莽撞的渴望冷静睿智。所有我们渴望的东西就是我们眼中的‘玫瑰’,但只有12小时。”

  老板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喝了一大口,伴着酒气笑着,自言自语般:“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

  “对了,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副作用……”

  话音未尽,只见黑裙子的女孩儿一把抄起酒杯,仰起天鹅般修长的脖子,“咕嘟咕嘟”一饮而尽,那叫一个豪气万千。

  连老板都惊了,手中香烟白白烧出一截烟灰,“啪嗒”掉到大理石的台面上。

  伊瑟脸色一变,微怒道:“林溪!啧……老板,什么副作用?”

  “哟,这不就急了?还说不喜欢呢,小哥。”

  老板只惊了一瞬,就安之若素地继续抽烟,若无其事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小姐她不会记得这12小时里发生的事,所以最好有同伴一起。”

  还没等精灵稍稍放心,就听吧台一声巨响——林溪用力拍了下桌子,吓了周围人一跳。

  “伊瑟·威尔曼!”

  她霍然起身,威风凛凛地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瞪着一脸反应不过来的精灵。

  “你说!”她一把揪住伊瑟的领口,逼视他的眼睛,“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说实话!”

  周围开始起哄,甚至还有香槟开瓶的声音。连老板都觉得好玩,大笑出声。

  面前的人类一反往日的好学生模样,满脸高傲不耐,眼神睥睨,写满了“不得答案誓不罢休”。她表情是很霸气,但她穿的是吊带连衣裙,一弯腰胸前挡都挡不住。

  精灵大脑空白了很久,才火烧眉毛一样跳起来,手忙脚乱把她给扶直了。但喝了酒的林溪只觉得他是在故意不回答,很生气地“喂”了一声,抓着他的领口使劲晃了几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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