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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可谓举世无双。这男子进门后眼神就一直在叶姝身上,仪态温润至极,竟让人有些移不开眼了。

  唐雨心头震了一下,忽然想起来了,这男人是之前那个靠窗看书的书生。

  叶姝看见宋清辞就笑,“吵着你了?”

  因为宋清辞就住在隔壁的东厢房。

  宋清辞摇头,“本就没睡。”

  “她饿了去厨房做饭,我便关心看看。”

  宋清辞听完叶姝的解释,才看向唐雨,叶姝也看向唐雨。于是,俩人一起关注她吃饭。

  唐雨嘿嘿笑着跟宋清辞打招呼,然后就只能默默埋头继续吃。

  山药带着皮,没怎么熟,很难下咽。白菜煮得太烂,完全沁入糊味儿和肉腥味,还有点甜兮兮的味道,比山药更难吃。

  唐雨这才意识到她做的这东西一点咸味都没有,应该是误把糖当成盐了。她活这么大以来就没下过厨,更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就是外面的青草随便揪一把塞嘴里,都比这个好吃。

  每一口都叫人十分难以下咽,每一口都让唐雨感觉。自己要用毕生的功力才能逼自己不要吐出去。

  最后好容易吃到只剩下肉了,唐雨夹到嘴边的时候,就有点犯恶心。她有种预感,这肉肯定是最难吃。

  唐雨犹豫着想把肉放下,想跟他们说自己吃饱了。

  “听我家下人讲,普通人家熬到过年有肉吃了,定要好好磕三个响头,感谢老天爷。因为有的人家日子苦,最后连糠都吃不上。”宋清辞忽然开口,和叶姝忽然聊闲话。

  叶姝配合地点头,“是如此,年头不好的时候地都白种了,要啃树皮的,真可怜啊。所以说这肉能吃到嘴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珍惜着,慢慢品味。”

  唐雨听到二人这番对话,明白自己身为‘乞丐’,如果不晓得珍惜肉,把这肉当着他们的面儿吃干净了,肯定会落话柄。

  唐雨垂着眼眸,鼓起勇气,张大嘴咬了一口肉。她想快点吃完,快点结束这场煎熬。但肉根本咬不下来,完全没熟。唐雨特别后悔切这么大块,她想硬吞都吞不下去,必须拼命地咬、嚼、撕扯。当她好容易咬掉肉的表皮的时候,里头竟有血水留出来。味道特别腥,难吃至极!

  唐雨难受地眼泪含在眼圈,竭尽努力吃掉了一块肉后,感觉自己距离死已经差不了多远了。唐雨又恶心又难受,胃在抽搐,决定闭眼睛装晕。

  “我今天有点头晕,宋大夫给我诊脉看看被,用宋大夫的银针,能给我针灸好么?”叶姝伸手给宋清辞,音量不大,但保证能让唐雨听见。然后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宋清辞,暗示宋清辞配合自己。

  可巧今天吃晚饭之后,叶姝还没满足宋清辞在‘称呼’方面的需求,这会儿叫他大夫,刚好合适了。

  “嗯,我看看。”宋清辞随即把手搭在了叶姝的手腕上。

  唐雨一听叶姝叫宋清辞大夫,居然还有银针,吓得不敢晕了。因为如果她晕倒,叶姝极有可能就会让那个男人给他针灸。银针只要扎入她的血里,势必会变黑,他们就会发现她身上的血有毒的事实,自然就会识破她的身份。

  唐雨没法子了,只得拿起第二块肉,像吃生肉一样继续硬吞。身体已经要开始本能地反应干呕了,忍住,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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