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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玉瞄了眼手表,跟老鹰的战斗已经花去了她两个小时,时间紧迫,收拾好战场得赶快离开。
她刚走过去,忽然耳朵里传来一丝声响,眼睛一转,悄悄找了个地方躲了去。
“咳咳,咳咳!这里的烟尘怎么这么大啊,难道真的是有猛禽在这儿打架?”
一穿着金色衣服的少年郎走了出来,他头上戴着金玉冠,脚踏金色的貂裘靴,衣服是金色坠着流苏带子,带子上的挂饰也金光闪闪。
细细一看,竟然是由纯金打造而成的金珠,在不算猛烈的阳光照射下依然散发着迷人的色泽。
土豪啊!
这才是所谓的人型土豪!!
他身后跟着一位穿着黑衣的少年,打扮低调,相貌也很低调,融入人里面完全看不出来的那种。
黑衣少年落后了几步,隐隐以金衣少年为仆。
“少主,红石小心一些为好。”常禄提醒道。
常德摆了摆手,刷地打卡手中那柄金光闪闪的扇子,“我们过来的时候打斗声已经消停了好一会儿,想来那两位猛禽打架胜负已分,前来查探也好捡一个漏。
我听说那些猛禽的鲜血都是经过灵气滋养,寻常修炼者只是吃一个就为大补,不仅血肉能滋筋活络,就连那尸骸也大有用处,筋骨可为打造利刃,有些还是上等的灵材。”
“如此说来,这里的猛禽个个都不简单啊!”
“自然不简单,也不看看这儿是什么地界,这儿可是鼎鼎大名的迷雾森林!”
话一出口常德就察觉不对,大叫一声:“常禄救我!”
在他大叫的时候,常禄已有动作,手中的剑柄咻地打开,一缕雪白剑光迅速而至——
叮!
一丝清脆的声音传来,如玉嘴角噙着一抹笑意,手中已不知何时拿出了霸天剑。
身为曾经的名剑,哪怕失去了剑灵,霸天剑的威力依然不可小觑。
只是一碰撞,就把对方的的剑弄出了一小个缺口!
常禄眉头紧皱,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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