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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离县城还有三百多里路,不是说去就能去的,花枝暂时还去不了,只能等过段时间再说。
没想到那个营业员是个头脑灵活的,跟花枝说他经常到省城进货,可以帮忙带,但是要给点跑腿费。
花枝终于见到一个不死脑筋的人,很乐意跟他合作,当场就付了他十块钱定金,让他挑好的只管带回来。
那人看她出手大方,忙不迭地答应了,问她都要什么品种。
花枝说:“品种不限,越多越好,但有一点,不能坑我,你好好跟我合作,我就是你长期的财路,你要是坑我,那就是一锤子买卖,再没下次了。”
营业员见她一个衣着寒酸的小姑娘说话还挺有气势,看着像没钱的,出手却很大方,拿不准她到底是真寒酸还是有意藏拙,当下便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不会坑她的。
花枝又用店里的纸笔写了张收据,让他签上自己的名字,以防万一。
那人见她写得一手好字,更加对她刮目相看。
花枝看了眼签名,差点没笑出来,一个大男人,居然叫张三妮。
不过这种情况在过去也很常见,饥荒年间孩子不好养活,老人们都会给孩子起个贱名字,或者给男孩起个女孩名字,认为这样孩子能好养活。
沿溪村就有一大堆狗娃、狗剩、狗弃这样的名字。
花枝收好收据,把已经买了的花种装在布袋里,和张三妮告别,然后去给家里人买东西。
给花叶买了一盒雪花膏加一盒紫罗兰香粉,给花朵买了好几种颜色的头绳和一对蝴蝶发卡,然后又专门跑了好几个服装店给刘玉兰买了一件水蓝色呢子外套。
水蓝呢子外套是花枝前世一辈子的执念,她妈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外套在这年的秋天送了命。
花枝清楚地记得,前世这一年的秋天,她一个堂舅的儿子结婚,刘玉兰要去随礼,没有合适的衣服穿,奶奶又不给她钱买衣服,无奈之下她便去找王三春借了一件水蓝呢子外套。
可是谁也想不到,席面刚刚开始,宾客满座,王三春突然跑去,说她有急事要出门,当着所有人的面让刘玉兰把外套还给她。
当时刘玉兰里面只穿了一件背心,被王三春逼着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外套,受尽亲朋乡邻的冷嘲热讽,一时想不开,在回家的路上投河自尽。
被人发现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在冰冷的河水里泡得变了形。
姐妹三个抱着妈妈的尸体哭得死去活来,妈妈却再也不能给她们一点回应。
花枝每每想起那时的情景,都会觉得手脚冰凉,万箭穿心,因此,水蓝呢子外套也就成了她最深的执念。
所以,这一世她一定要给妈妈买下这样一件外套,让她到秋天的时候穿着去吃酒席,只有这样,她心里的执念才能消解。
除了外套,花枝又给妈妈买了一条新裤子和一双鞋,另外还买了两双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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