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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荷花钱袋有可能是那余大人的,而钱袋里的金珠自然有可能是那余大人的。

余大人是郡守(暂定),而这个都尉很显然只是这绵洲城的一个治安主任。

撑死了也就算是一个刑侦大队长。

那么问题来了,她要不要告诉这个刑侦大队长,他手上的这颗金珠是省长大人的呢?

有必要。

“其实也不是我的,是别人送给我的。”温蓝开始发挥她编故事的能力。

“是这样的,都尉大人。”温蓝一边编一边看对方的脸色,“我在于都城呢是一个顶级的厨子,有一天我被聘到一家人的府上,当天是这家人的主人要宴请一位十分有身份的客人,于是我展示了我的十八般手艺,做了一桌好菜,那位客人吃得是十分开心,就赏了我一颗金珠。”

“哦,没看出来你还是一个厨子。”

“人不可貌相,我干这一行也有几年,一般人家还请不到我。”温蓝吹完这个牛皮还十分得意地笑了笑。

“我不信。”那五大三粗的都尉大人并不好糊弄。

刑侦大队长,怎么可能这么好精弄,人家也有脑子的。

温蓝见他不信,十分无奈地摊摊手,“你不信我也没办法,我也不能在这种鬼地方做一桌菜给你吃。”

“我们这里可以做菜的。”那个奸诈的店小二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拎着一壶茶梗着脖子说道。

一看就是一个抬杠的主。

温蓝也不惧怕,做菜可是她的强项,如果做一桌菜能把金珠换回来,她也无所谓。

“既然这样,那都尉大人,我就在这里做一桌菜,如果你吃后觉得好吃,就把我的金珠还给我,我家狗咬您的事情一笔勾销,怎么样?”

“好。”都尉大人一口答应。

温蓝看向那店小二,示意他带她去后厨。

那店小二指了指店里那盆炉火,“我的意思是我们这里有炉火可以做菜。”

我去,就一盆火,做毛的菜!

温蓝瞬间就想抽那店小二了。

这肆不是一个好东西。

算了,幸亏她还留了一手。想着路途遥远万一路上没有吃食,她把她种的萝卜带了几个在行李里。

油盐酱醋这些她也打包了一些。

而且她刚进门时闻到一般羊膻味,想必这店里有人带着羊肉准备明天进城售卖。

温蓝寻着味过去,掏钱找这人买了两斤。

然后她让马夫到车统领她的行李拿来,又让店小二搬了一口锅。

深夜的客栈里,寒风阵阵。

温蓝把食材摊在桌上,挽起袖子抽了一把她放在行李里准备防身的菜刀,手起刀落,啪啪啪将那清洗好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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