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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我认了。
知道了因果,我心里积累的那些负面情绪消散了许多,又在床上躺了半月,我身体恢复了一些力气,院主见我有些无聊,便开了藏经阁,找出了一些经书给我看。
都是我没看过的。
院主不以为意,“这都是寺中珍藏,若非长老是有德行的高僧,我也未必会给你看。有些经书,修行不到的话,看不懂还好,就怕再添烦恼反而不美。”
我翻看着经文,当做打发时间,虽然态度不甚端正,但也有了不小收获,有许多我先前没弄懂的地方,现在也觉得茅塞顿开。
然后我翻到了佛祖答众生问那一节,正是佛祖在讲众生平等。
我本来放在纸页上的手指收了回来,本来心中的矛盾不解全都有了答案。
我一直以来所认为的众生平等,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存在平等,不存在上下高低之分,大家一视同仁。动物和植物是一样的,人和妖是一样的,大家公平平等,权利相同,不分高贵卑微。
但事实证明,是我想太多。
佛祖所以为的众生平等,和我想的却不同,这里的平等,是众生身上的佛性相同,都有成佛的机会,即使那个微薄的可能性是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甚至亿万分之一,在成佛的概率上,大家都是平等的。
妖能成佛,怪能成佛,国王能成佛,乞丐能成佛。
但这不代表他们在俗世的地位也相同。
这和我想的万物生灵生而平等一点都不一样。
第128章
我看着那一页, 上面的文字是用梵文书写,一点都不存在翻译错误。
曾几何时, 我的语文老师对我的阅读理解能力和作文能力都要绝望了,最后硬是给我定下框架死记硬背才没让这一科拉后腿。但现在,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我的问题, 这事是当初法明师父给我讲的好吗?
我倒是理解一个外来宗教要融入本地肯定会有所变化调整,又或者在传播过程中因为传播者的素质而有所变动,但我没想到,这样的核心观点居然除了这么大的偏差。
虽然知道名义上的众生平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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