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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筱与我的当事人张梅英女士通过协商,平分了房产以及存款,但随后,我的当事人张梅英女士得知,原来丧夫还有俞氏20%的股份,价值大概五个亿,而被告则企图把这些股票全部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并未与我的当事人协商,审判长,我的当事人作为唐伟彬先生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同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被告应当平分遗产,但是被告却隐瞒并且擅自把唐伟彬先生留下的巨额股票转入自己名下,我认为,这严重侵犯了我的当事人的知情权以及继承权。”

  审判长听完后,看向夏青宜,“被告,你是否隐瞒并擅自把唐伟彬先生的巨额股票遗产转入自己名下?”

  夏青宜不卑不亢道:“回审判长,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要把股票作为我的嫁妆的意向,并且,在与张梅英女士结婚之前,他亲自签下一份文件,上面清楚明白地写明俞氏的20%的股票将作为我的嫁妆,既然如此,我作为这些股票的唯一继承人,有权利不告知原告,也有权利转入自己名下。”

  与此同时,被告辩护律师周望把唐伟彬的那一份文件的正本递交给了审判长,审判长看完了之后,对原告说:“张梅英女士,对于唐伟彬先生签下的这份文件,你可知情?”

  张梅英一早就跟吴振宏讨论过审判长会问什么问题,她该怎么回答,此时,她从容道:“审判长,这份文件我大概是知道的,但是我先生的意思是这些股票作为唐筱的嫁妆,在她出嫁之前,还是我先生的,现在我先生不在了,那这些股票实际上还是我先生名下的遗产。”

  审判长再看了看那份文件,“你刚刚说,你对那20%的股票并不知情,说被告对你隐瞒,侵犯了你的知情权,现在你又说知道这份文件的存在,请问,你到底知不知道这股票的存在?”

  张梅英一时陷入尴尬,她看了一眼吴振宏,忙道:“知道是知道,但是并不知道数额那么大,就是粗略了解过吧。”

  吴振宏接着说:“审判长,唐伟彬先生生前与俞氏一家是世交,两家互持股票正常不过,我的当事人当初只是听说唐伟彬先生持有俞氏的股票,但数额并没过问。但是,既然这些股票是唐伟彬先生名下的,我的当事人作为他的配偶就应当有继承权。”

  周望站了起来,道:“审判长,我刚才递给那份文件已经写得很清楚,俞氏的20%的股票将作为我的当事人的嫁妆,这一份文件是唐伟彬先生在与原告结婚之前就签下的,婚后也没有向原告披露股票数额,这已经表明唐伟彬先生并没有意愿向原告披露这一笔财产,因为在唐伟彬先生的眼里,这一笔财产是留给自己的亲生女儿的。”

  审判长再次看向张梅英,“原告,你和唐伟彬先生登记结婚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张梅英想了想,回道:“去年八月二十八号。”

  审判长再扫了一眼那份文件的日期,是去年的八月十二号,“被告委托律师说的对,这一份文件是唐伟彬先生在和原告登记结婚之前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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