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4(1 / 2)

加入书签

服装,尤其偏爱彰显男子气概的服装。唱歌,完全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如今,他即将拥有属于自己的潮牌,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认识他这张脸的,最多也就知道他是个在酒吧驻唱的男人。

  去年,他从美国回到G市,是为了回来参加家姐的葬礼,间接认识了这个叫做阿芷的女子。

  父母对于兄长,一直就比对他寄予的期望更大,作为家里的老幺,他不必承受太多来自家族的压力。

  当然,父母看他,也不像是安心打理酒店的性格,因而,他活得潇洒肆意。

  在美国,他有过两任女友。

  生性喜欢恶作剧,曾尝试声泪俱下地告诉女友他家破产的消息,前后两任女友做出了相似的决定——分手。

  看过这些之后,他对爱情,失去了过多的兴趣。

  当然,身边依然有很多想要追求他的女人,特别是来酒吧玩的富家女。毕竟是男人,他也会和她们调情,暧昧,可绝对不会假戏真做,对于女人,他没报太大希望,甚至觉得已经练就了鉴定心机女的眼力。

  阿芷的特别之处,在于她对于金钱的态度。她也爱钱,可她只爱她自己挣来的钱,这样的女人,让一般男人觉得——“害怕”。

  阿芷要强的性格,让阿琛对她另眼相待。

  说实话,阿芷的身材一般,相貌倒是干净耐看,可的确不属于惊艳的类型。

  阿琛觉得阿芷就像个邻家女孩,就是那种像妹妹一样,让你生出想去保护的感觉。

  爱情,阿琛没有把这个列为他和阿芷之间的可能。

  他想和阿芷成为朋友,一直在思考应该怎样去接近显得比较自然,于是,他编排了一系列故事。

  阿芷没有过多怀疑他,兴许,只是把他当作一个不相关的陌生人。

  陌生人的事,为什么要去过分关心呢?

  阿琛觉得:这样,很合理。

  ***

  阿芷回到家,空荡荡黑漆漆的,她原本计划今天收工后去看望外婆的,可对于母亲的死讯,至今不知该如何告诉她老人家。

  打开玄关处的灯,阿芷将身上的体恤和牛仔裤脱掉,只穿了内衣,在家中随意走动。

  窗帘一直是紧闭的,不用担心被偷窥。

  从冰箱里拿出南瓜粥,扔进微波炉加热。

  把头发挽起来,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喝着。

  喝完粥,随手将碗冲洗干净,扔进碗柜里。

  走进洗手间,冲了个澡,将头发吹干,重重地倒在床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