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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阵,他的专业是骨科,想要更上一层楼,决定去国外进修。
水琉听到“出国”这俩字,就很懵,因为,秦聿也在准备出国。
跟江医生道别后,水琉沮丧的回了家。
“你还知道回来?”
秦聿站在二楼窗边,仿佛两人第一次见面,少年冷漠依旧,让人望而却步,自惭形秽。
水琉想到最近发生的事,只觉得有千万话语哽在嗓子眼,复杂万分。
显然,江医生的话给她当头一棒。
“秦聿,我好像做错了。”水琉轻轻低语,仿佛呢喃:“我才十七岁,不该谈恋爱的,更不该打扰你,是我错了。”
秦聿本来正准备声讨水琉,听闻这话,满腔尖锐话语猛的刹车,眼里闪过一丝慌张。
“你又听外面的人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国外肯定有很多爱玛。”她说。
作者有话要说: 先这样。
☆、今天分手了吗?
“你不就是Emma?”
“嗯?”
“你的英文名字,不是就叫Emma?”
秦聿迅速找出水琉陪他上英语补课班时候提交的小短文作业, 上面落款Emma, 这可真是个误会,明明是随手一写。
水琉目瞪口呆。
“所以……你不是觉得爱玛人很好, 而是觉得她名字好听?”
秦聿眼神闪躲:“不行吗?”
行是行,只不过, 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难道他不是刻意去找这个Emma的短剧看, 而是因为短剧名字叫Emma,他才会看?
水琉当时想了很多,但是, 又觉得自作多情, 赶忙放弃那些想法。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异常和尴尬,后来秦聿每次送给她礼物都欲盖弥彰的写:ToEmma.
爱马的秦聿,有一种翻起旧事的感觉。
“你当时是不是喜欢江医生?”
“没有……”
“说谎, 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后来还跟他联系过,好几次。”
“我是想让他给我推荐个好的骨科医生,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脚伤,他正好从事这方面, 就很方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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