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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志上前,用手摸了下粥碗,仅是温热,这反应似乎有些过于激烈了。
“这粥烫吗?”他看着缩着身子,垂着眸的乞儿,轻声而问。
乞儿微微点头,小心的将碗慢慢的揽到自己的面前拿起瓷勺,一下一下的搅拌着,过了许久才慢慢的舀起一勺放在嘴边。
“你是男孩还是女孩?”他单薄瘦弱,脸上也是污迹,一时真看不出男女。
“女孩。”她一边喝着粥,一边对远志说。
“吃过这顿饱饭,你就走吧。”
乞儿听了这话,将碗一放,从凳子上跳下,跪在他面前。
“多谢大侠救命之恩,我……我……我希望一生追随大侠。”
“你怎知我是‘大侠’?”连珏拿起杯盏,浅饮一口,粗劣茶叶怎么精细也泡不出好茶。
“在……在酒肆里,大侠仅几个招式就打败了那个大汉,肯定是江湖中人人敬畏的英雄。”
“我不是大侠,也不是英雄,我就是一个酒囊饭袋,混吃混喝的江湖混子。”他飞扬的眉宇,轻佻眼角,粗劣的话语从他的唇齿说出,竟然有一种美感,
“那……那就请公子带着小人吧,我当牛做马也愿意侍奉公子。”小乞儿跪在地上低着头对他说。
远志微微颔首,她长舒一口气。
“我还没心情带着一个小孩子四处闯荡。”他悠悠然的翘着二郎腿,把玩着空了的茶盏,玉指配上白瓷,竟比女人的手还要美上几分。
“公子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自当衔草结环追随公子。”乞儿说的郑重无比,脏兮兮的小脸一双星眸闪耀。
连珏听了这话哈哈大笑,“没想到你这个不知自己年岁,也没有名号的娃儿,竟能说出这般卓尔不凡的话。”
乞儿一听这话,身子僵了一下,随后将头低得更狠,“不过旁听过先生数语,若是说的不对还请公子指教。”
“有趣有趣!”
“那不知公子可否赐名,以后作为公子仆从,也好说与外人。”
“有理有理!我捡到你时,你全身冰凉,已有将死之色,却死而复生,确实不易,不如……”他手撑着下巴若有所思后,再度开口:“狗尾草如何?”
显然这个乞儿,对这个名字有些不满,她颦颦眉,低声道:“荒郊野陌之物,有些难以启齿……”
“我倒觉得甚好,虽是荒郊野陌之物,可漫漫荒原,随意横生,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连珏一脸欢喜,似乎对这个名字极为满意。
公子名讳朗朗上口,亦有风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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