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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朱颜才会问,你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对于一个风尘仆仆、阅尽千人的人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谁适合他、他喜欢什么样子的,他心里很清楚。
把她带去俄罗斯,他有一半的私心。在俄罗斯共事下来,他基本确定。
这个姑娘身上有一种任性,好像不聪明、不优秀、不高傲就不能让她自己满意一样。他对这种性格的了解如明镜似的。
他喜欢她,又不能做的太过。他喜欢分寸,喜欢余地。尤其发现她对男人总有一种距离感,他并不想急于求成。
李白对付颖说,李向樵勾引的方式既含蓄又明晃晃,确实不错。
他从来就不是热情如火的人,直接的表白不适合他,也不适合心里有人的她。如果不成,就会没有余地。
男人对女人的心思,就在那么一点点。多一点点则是,少一点点则否。在俄罗斯时,两人伴演过情侣。从戏场到台下,他总能过渡的恰到好处,既不让人觉得冒犯,也能让人感觉到一点心思。例如,在人前,他总是绅士的替她切好食物。在人后,他会避免点她不擅长处理的东西。在人前,他会替她拿手包。在人后,他会走在她的外侧,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大不小。偶尔有突发事件,他会迅捷的伸过手,然后又悄无声息的拿掉。
他邀请她到自己公司工作,知道她一定会拒绝。明白意思就好。
分寸和余地,才是他喜欢的方式。
“我确实没有想到朱颜会找到你,抱歉,这是我失言。之前我曾和你说,保证朱颜不会因此而找你。”他停了停,“其实,她更多的只是好奇,好奇你是个什么样子,我为什么会喜欢你。”
“她怎么会知道我的?我记得,郝延秋那篇黑我的文章中,并没有提到你的名字。”
“我也从来没有刻意隐瞒你在我生活中的事实。和肖天明回来差不多的时间里,我给你买过一对耳钉。买之前,我和一个朋友吃了饭。他是我和朱颜的表哥共同的朋友。那时我提到了你。我知道他们会把这话告诉朱颜。”
李白有些吃惊。她还记得那对耳钉,是李向樵送她的最后一件礼物,含蓄的漂亮。当时她还说,两不相欠是人生最好的状态。
不过几个月而已,却觉得恍如隔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想安定下来。虽然我现在叫李向樵,但我也希望,在丁怀章的世界有你的一席之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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