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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声鼎沸的广场上。在超市,在酒店,像伊莎贝尔和达西在舞会上相遇,甚至她烂醉于街头与他重逢这样狼狈的相遇,她都觉得十分浪漫。
然而,如此体面却平常地重逢,让阮颐不知道该如何借酒醉装疯卖傻,或深情款款地倾诉这十几年来未脱口而出的爱恋。
面前的人即使是在手机飞速发展的时代,仍然在胸牌后的口袋里放了一支钢笔。从前的化学实验课,她站在他的身旁悄悄比较,自己约莫到他肩膀。如今看来自己似乎长高了些,平视过去,约莫可以看到他的下颌的轮廓,不再需要抬高了下巴仰望他。
“好久不见,段执一。”
年少时,执意不肯念出他的名字,生怕多说一个字别人便洞悉了她的秘密。
“你来看病?”他走过来,自然地从阮颐的手中拿过那本病历,“嗯….疼了多久了?”他沉吟了一声,看得很慢,阮颐猜他应该也不太认识上次那位年轻医生飘逸洒脱的字迹,都是医生,相煎何太急。
“一个月。”
“现在还疼得厉害吗?”
“好多了。”阮颐没抬头,平静地目视着前方,没有多余的可说。
“这个可以不用吃了,但这个外敷的我建议还是要继续使用。还有,”他顿了顿,又把病历本递给阮颐,“现在入秋了,你可能穿得有点少。”
阮颐的心一抖,接过病历时才发现自己捏成拳头刚松开的手已经通红,骨节有些发白。
突然插话的周衡扬看着段执一的胸牌,明知故问:“你在这家医院工作?”
“嗯。”
“我爸还说让我找个时间请你吃顿饭呢,他都没想过,你这么神出鬼没,我怎么找得到你。”
对方没有应答,还是如记忆里的礼貌微笑。
“好了好了,你们都忙就算了,吃饭的事我们回头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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