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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某注册商标,否则著作权不保护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姓名。

  而杨志的作品也没有对原作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对查某原作造成名誉损害,所以不算侵权。

  另一派则始终认为侵权了。

  理由是在某一作品中,超过三个原著相同人名、地名、场景还有人物关系的,便可以算作同人作品,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侵权的。

  如果是娱乐性质的同人作品还好,问题是《此间》属于商业性盈利作品,当年还出版了,现在更是要改编成电影,这么大一块挡箭牌,别人看不到才怪。

  如果查某死了还好,问题是他现在还活着,著作权还属于他本人,所以起诉侵权很正常。

  就连龙空论坛上面,也闹得不可开交,诸多作者群里也在讨论这件事。

  有人问,为什么其他人都不告,就告杨志?

  大部分答案都是说:猪养肥了,该杀了!

  赵谦并没有参与讨论,其实说到底还是谁钱多,谁请的律师比较厉害,就谁的赢面比较大。

  不过他猜测杨志肯定会跟查某人和解的,至于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就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京城,某高档咖啡厅里。

  杨志和当初帮忙出版小说的出版公司周总编对面而坐,这次除了杨志本人以外,出版公司也在查某诉讼的被告行列。

  周总编眉头紧皱:“真打算答应对方的赔偿条件?这可是五百万啊,还要销毁所有出版书籍!我看查老头是得了失心疯,以为这里是香江那弹丸之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妄为?”

  杨志叹了口气,扶了扶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淡然道:“先和对方协商下吧,这个口子起诉,肯定有所需求。”

  《此间》刚放出风声,要改编电影,然后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换做谁都会不高兴。不过这事确实是他理亏在先,现在要想的是怎么把损失降到最低。

  查老头今年都九十多了,还这么蹦,也是没谁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已经派人去跟对方联系了,等结果吧。”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大街,杨志内心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关于同人侵权案,网上的讨论热度一直有增无减。

  论坛上甚至有人觉得这是好事,可以吸引民众重新把目光投向武侠。

  赵谦觉得纯粹瞎扯,武侠早他么死了,还重新崛起?

  别说武侠,就连仙侠都快完蛋了,也就靠着赵谦的《佛本是道》,开创了新的洪荒流,才强行续了一波。

  查老头也就靠卖版权翻拍,刷刷存在感而已,近年来翻拍的系列武侠剧,观众也不买单了,反正怎么拍都是辣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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