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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紧接着在战败后举行盛宴的最大原因只可能有一个,李肃把吕布招过来了。
微微闭目,心中的滋味难以言喻,能见到他是那样的快乐啊,可他的到来却证明了李肃对他人格的最低下评价。渴望着见到他,渴望着能和他在一起,渴望得心都揪起来了,但我不希望任何人说他是个混蛋,是个可以和董爷媲美的混蛋。
我不是个重名声外在的人,为什么偏偏对他就万般的在意,喜欢上一个人,是这么的盲目?衡量之下,自然是见到他最好,但他的声名定会因为转投董卓,而变得抹漆乌黑的……
到底要如何才能将鱼与熊掌兼得呢?还是按照定律而言,想得到其中一样,就必须得舍弃另一样?
思索间,听闻原先热闹的席间一片抽息,然后转为死寂。
抬眼,看见了朝思慕想的他。
李肃向董卓拜礼,介绍着他。
他的姿态桀骜不逊,昂首挺胸,双腿分开矗立,整个人仿佛一座巍峨的大山,稳稳的无法动摇,尽管一身简单白袍,可还是张扬着叫人害怕的煞气,那样的夺目出众啊!
“好、好可怕……”斓低语着揪住我的衣袖。
偏头看她和众人一致的满脸惊吓,有些疑惑又好笑,他的魅力是拿来欣赏,而不是畏惧的,怎么就没人能和我有相同心思呢?
对比所有人的吓坏,董卓的大喜是那样的可笑。
他昂然站在那里,就算是面对着董卓也丝毫没有敬畏之态,只是一言不发的打开手上提着的袋子,取出一个东西。
赫然是丁原的人头!
在场的女眷全部发出凄厉惊恐的尖叫,男人们也完全吃了一惊。
我眨巴着眼,心里一凉,他不但来了,而且还砍了丁原的头来取信董卓,这人是被李肃说昏了头,还是压根就不计较外人对他的评价了?别人会怎么说他?说他为了投诚,连自己义父的命都可以亲手夺取?
但——他来了,终于来到了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来到了我可以朝朝暮暮相处,可以随时随刻相见的地方。心头一暖,觉得好快乐。
面对着所有人的恐惧,他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是缓慢的举高人头,傲慢的四周环视一圈,那双傲视群雄的鹰眸冷淡的扫过众人,可就在他的面容转向珠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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