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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无论怎么珍惜都还会觉得被辜负了的青春里,唯有记忆中的那个人,穿白色衬衫的样子,会让我们觉得,曾经确实年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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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尾巴还来不及抓住,顶着恶魔面具的高二已经蠢蠢欲动要展开它的魔掌。
文理分科,残酷地摆在每一个人面前。
前途很重要,可她舍不得离开他。
郁小夏可以听见心里的声音,从微弱到几乎咆哮。舍不得身边淡淡薄荷香的少年,却又好像连他的衣角都抓不住。
她看见他龙凤舞地在志愿栏写了‘理科’,霸气四射,像他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自信十足,充满韧性执着。
他当然会选理,他那么聪明,几乎就是天才。
郁小夏看过他会用复杂的数学函数画出随心所欲的美丽图形,难度早就超过了高中课程。难怪他从来不听课,也能成绩优异。郁小夏甚至怀疑过,他的智商已经到了能够估计好竞争对手的层次,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控制他自己的名次。
就比如入校摸底测验的那次,她第九,他第十。他用失去前三来跟她强势的母亲无声抗议,却又成功地抱住前十赢得与陈老师的赌约,更巧妙地保持跟她的距离,成了她的同桌。
郁小夏当时就不觉得,那是巧合。对于傅盛这样的人,用掌控、支配、洞悉全局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才正常,巧合这种机缘概率化的东西,用在他身上,太不真实。
但有时候她也会觉得,是她自己魔怔得出窍。
突然想哽咽,突然很想像雷立峰一样,把粗暴地志愿表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大声喊:去他妈的成绩,盛哥去哪,老子就去哪,还用得写志愿。”
一笔一划地填上‘文’,郁小夏听见身边座位上的人起身离开的声音。
她却说不出话,头还是深深地埋着,连一句:分开了,我们还能做朋友的狗屁告白都说不出来。
可是那个夏天,真的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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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开学,郁小夏换下普通的黑色头绳,托方燕燕买了一个很大很夸张的蝴蝶皮筋扎在头上。郁小夏照了照镜子,蝴蝶结果然非常格格不入,扎在人群中却很显眼。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着虽然不在一起了,也许那个人路过教室的时候,就能够很快认出她。
朝阳金色如故,郁小夏选了一个和在高一二班时候同样位置的座位。
她来得很早,故意错开傅盛,一个人乘坐公交车到校。路过他房间的时候,里面一片静谧,应该还在睡。情景跟一年前出奇得类似,可是却好像哪里不一样。
郁小夏瞥了一眼旁边的空座位,又收回眼神。
教室里开始零零散散地进人,有熟悉的,有陌生的。分班名单早就发在每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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