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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不是人留下的痕迹。

如果我自己猜,我会猜是那种只有四指的动物,三趾朝前,一趾朝后蜷在手心里。我知道这有点荒诞,不过任兴没有笑我。我想象着,那个晚上有什么东西,拽住我们的网线,网线拽断了之后,又发疯一样地扒住我们的墙。

他是想毁掉八芒星么?

看起来不是的。除了最深的那道爪痕,零星还分布着其他稍浅的,似乎它胡乱抓了好几下。我以我的经验作了唯一的猜想:有什么东西,在把留下痕迹的那玩意儿,往下拖。

这个方向也十分离奇。爪痕都像是自下而上发生的,但是床板离地只有一米高。他若是往下就会碰到地板,或者楼下。

我发觉这种事情还真不能细想,一细想,那就完了,怪物还不止一个。这个时候痕迹科也赶到了,任兴拍拍我的肩膀,对我不无诚意地道了谢,然后指着满室狼藉说,“你自己的东西还在这里,是不是?能找到些什么就直接拿回去吧,把损失降到最小。”

最后我从废墟里找到了我的笔记本,半瓶海飞丝,还有一双鞋。

我考古系的师兄当天约我吃饭。我那个师兄,名字叫做卢道石,常年在外面挖坟,体格很好。我去约好的餐馆时,他已经在那里坐着喝啤酒了,敞着领子,可以看到底下很结实的胸肌。他长得很帅,属于有棱有角的那种,特别狂放,而且有点邪气。他没办法,戴了副眼镜,让自己不要那么霸气外露。

他这个人废话很少,我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请我吃饭,还没坐下就问他干什么,卢道石把一边喝酒一边抽烟,说老楚的事他也听说了,觉得很稀奇。

“案发现场是你们那儿么?”

“我哪儿知道,你问这个干嘛?”

他呵呵了两声,“把整张人皮完好无损地扒下来,不是个容易的事,这个对技巧的要求很高,熟练工起码也得半个小时。如果是生手,他折腾一晚上,都不一定能干成。而且,警方公布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晚上八点钟到十点钟,那时候寝室楼里最热闹了吧?我就奇怪了,当晚你们那一层楼又不是没人在,有个人在你们那儿剥人皮,为什么一个人也没有注意到?总会有点动静吧?”

“别问我,邪门的事多了去了。警察把我们都轮过一遍,反正我们那儿没人注意到不同寻常的声响。估计都戴着耳麦打游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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