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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他有喜欢的人了吗?”
林蔚轻轻咬了下唇,忍不住压低声音询问道。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
正巧常宁拎着药箱从偏房进来,林蔚赶忙把话吞回了肚子里。
“行了,有什么想问的,回头让你问个够。什么常小大夫喜欢吃什么,喝什么,喜欢晴天还是下雨天,我通通都告诉你!”小四故意在常宁跟前揶揄林蔚,就想看她红着耳朵的那一抹娇羞。
“什么时候把耍嘴皮子的功夫用在正途上,《医典》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常宁不冷不热的斥了小四一句,侧过身同林蔚道:“你先去外头等着,我要帮他脱衣裳检查一下。你在这里不太方便。”
林蔚点了点头,道:“麻烦你了,常大夫。”
常宁虽说来清河镇没多长时间,可因俊美的外表,高超的医术,以及菩萨心肠,在这一带也算是赫赫有名。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道理。原先看不起病的老百姓,自打知道医馆里来了个宋小大夫之后,争先恐后的跑来问诊。
医馆素有规定,明确划分了每一个大夫的出诊日期,以及休职日期。旁的大夫都是本地人士,轮到休职的时候,自然是要解了医袍回家去。可轮到常宁就不同了,他往往留在医馆。忙时出诊,闲时在后堂阅览医书。谁家有个疑难杂症什么的,他也乐意医治,倒是不把诊金什么的看在眼里。
遂镇上的人明面上打着给常宁说媒的旗号,背地里都暗暗议论,总觉得这位常小大夫来历不同寻常。
当然,常小大夫从不跟别人提起自己家里的事,旁人也只是猜猜而已。
二狗哥被地痞流氓砸折了腿骨,常宁替他把骨头接好,又拿来洗干净的木棒固定,防止骨头再一次错位。这才走至桌前,左手轻挽住衣袖,右手提笔从砚台边舔过。
一张雪白的宣纸铺平在梨花木桌案上。
“谢谢你哩,常小大夫,要不是你给俺接骨,俺这条腿就要断了哩!”二狗哥典型的庄稼人,淳朴又老实,今个无缘无故被地痞流氓砸折了腿,要换了别人,早八百年指天骂地了,偏生他还一脸傻笑的挠了挠头。
“你医术真好,居然还会接骨。上回隔壁邻居家老王的大孙子上树掏鸟蛋哩,结果把胳膊摔折了。俺背着他跑了十几里山路来接骨,结果身上没带银子,那大夫说什么也不给接哩!”
小四正在收拾医箱,一听,便嚷嚷开了,“你别瞎说啊,肯定不是我们医馆。我们医馆名声在外,可没有那种没有医德的大夫!再说了,我们常小大夫可是出了名的医者仁心,何时见死不救过?”
听到“见死不救”这话,常宁落笔的手微微一顿,神色转幻不定,好看的眉头也稍稍皱了起来。但还是没说什么,只继续落下几笔,在药方上添了几味活血通络的药材。
二狗哥挠了挠头,黝黑的脸一笑起来更显得憨厚,“又没说你们医馆哩!常小大夫人真好,俺也想喜欢他哩!”
“你?别别别,还是别了吧!”小四听了连连摆手,笑嘻嘻道:“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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