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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不起腰来,“你这是打哪儿带回来的姑娘?瘦成这副皮包骨的样子,我方才离得远没瞧清,还以为是个毛头小子,这凑近一看,嘿,居然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
这其实也怪不得小工笑话,林蔚的的确确瘦得厉害,胳膊腿跟麦秸似的,小脸也瘦得没有半点肉。穿得灰扑扑的,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谁曾想,都是个将近十四岁的姑娘了。
“你哪里有这么多话?去后面把我昨天配出的药材捣了。”常宁不轻不重的往这小工后脑勺上拍了一下,“快去,别磨蹭,回头老大夫又得说你了。”
“去,去,去,我现在就去。”
小工赔笑着,暗地里对着林蔚挤眉弄眼,笑嘻嘻道:“小妹妹太瘦了,回家多吃点饭,身子这么单薄,回头咱们常小大夫该心疼了。”
常宁正用剪刀剪纱布,闻言,眉心一蹙,敛眸往小工脸上瞥了一眼。小工赶忙灰溜溜的下去捣药了。
“小四就是这个样子,姑娘莫怪。”常宁示意林蔚把右手抬起来,轻轻道:“不过,他有句话没说错,姑娘你生得太瘦弱了,我观你面色暗黄,说话也有气无力的,还是得劝你一句,多加注意身体才是。”
林蔚面皮微微发红,抬眼恰好能瞧清常宁微垂的脸,修眉凤目,俊逸非凡,眉眼间带着几分清贵之气,同镇上的小老百姓截然不同。光是这沉稳恬淡的气度,就远非常人能比。
“常大夫,你们这就你跟方才那个老大夫两位大夫吗?”
常宁微微挑眉,将金疮药撒在林蔚手腕伤处。
“嘶。”
“疼啊?”
林蔚脸色更红,摇了摇头。常宁动作极其利索干净,上好药之后,用纱布仔细将伤处包扎好,这才淡淡笑道:“你想哪里去了。医馆若是就两个大夫,那还叫什么医馆?”
“我是听那老大夫说,这里接骨大夫,就你一个。”
常宁自然不会说,老大夫是刻意当着众人的面给那麻脸男子难堪,眼下好笑的摇了摇头,反问道:“怎么?姑娘你也要接骨么?”
“不不不,我不需要接骨。”林蔚赶忙将手缩了回来,略一思忖,将竹筐解了下来,从里面取出一柱野人参,“我身无分文,就拿这个当诊金行吗?”
常宁微微一愣,本来也没想着去收一个小丫头的诊金。见她将一直护在怀里的宝贝拿了出来,反倒是有几分诧异。
他将野人参接了过来,一眼便看出了年份。这野人参年份虽低,可好在根须完整,保存的也好。
怪不得这丫头方才一直护着,怕是想拿这个换点银子吧。
也罢,医馆虽不缺药材,可多几株野人参放着,总归是有点用的。
“这样吧,姑娘若是信得过我,就将这野人参卖给我。一株给你二十个铜板,你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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